今年9月,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建议将广州番禺区的洛溪岛和南浦岛划归海珠区,或效仿广州生物岛,将一定管辖权划予海珠区。10月31日,广州市民政局对此此建议进行了回应。

广州民政局回应“洛浦街划归海珠区”建议

上述网友留言写道:

近几年广州大力开发珠江后航道,被后航道环绕的洛溪岛和南浦岛备受关注,但是两岛处于番禺区的最北边,而近年番禺仍将发展重心放在中南部,相对忽视北部。

根据番禺区“十四五”规划,洛溪岛和南浦岛可能在未来十多年都没有区级发展平台。番禺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和意愿开发两岛,但是与两岛一江之隔的海珠区正在开发毗邻两岛的海珠区珠江后航道沿岸(海珠湾地区),目前进展乐观,部分成果已建成。

海珠湾因为处于两区交界,缺乏继续扩张的载体,尤其缺乏向南的腹地,正好洛溪南浦两岛有大量的空置土地和高素质人口,能承接海珠湾的产业外溢,并提供足够的市场。

综上,建议将洛溪和南浦岛在行政区划上划给海珠区,或者效仿广州生物岛,不改变处于番禺的行政区划,但将(部分)管辖权划给海珠区,这将形成海珠、洛溪南浦、番禺、广州的“四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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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广州市民政局回应道:

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04 号)明确规定: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行政区划的变更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