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银行与房地产业之间的关系也日渐密切。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通过各类信贷支持着实体经济的需求。
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银行贷款也成为其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可以说,二者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是因为着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让两者的“吃相”也越来越难看。
近年来,在刺激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住房信贷需求激增。数据显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010年的20%,上升至2020年的近40%。
银行纷纷推出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的房贷政策,降低购房门槛,刺激消费者需求。与此同时,开发商也加快土地收购与房屋施工进度,期望从中分一杯羹。
任何经济行为都存在着两面性。银行与开发商的联手无疑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繁荣,提高就业,刺激内需,对宏观经济具有正向推动作用。
这种联合也可能酿成严重后果。比如,银行与开发商的强势联手可能会形成壁垒,排挤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银行放贷过快也可能造成房地产泡沫最终爆破,合谋控制房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近年中国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了解,多地已经针对银行与开发商的联手行为采取了一定监管措施。
比如加强对住房信贷的审核,避免资金流入房地产泡沫,对开发商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进行跟踪,以防止资金被违规挪用等。尽管监管初现成效,但断然不容乐观。
要从根本上遏制银行与开发商不正当联合损害经济生态的可能,监管难度依然巨大。原因有二:
其一,我国房地产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不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严重,且部门利益交织、彼此制衡的情况时有发生。
其二,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地方政府往往会以刺激GDP为由支持开发商的行为,这也为开发商留下了利用空间。
针对上述情况,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银行与开发商的经营透明度与社会责任,方能从根本上杜绝经济生态中可能出现的“灰色地带”。
具体措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统一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机构。目前我国的住房金融监管部门分散,如住建部、银监会及人行均在不同层面参与金融监管。
这不仅增大了监管成本,也给开发商与银行创造了利用监管漏洞获利的可能。建立统一、高效的住房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遏制利用监管漏洞谋取暴利的行为大有裨益。
第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开发商与银行作为市场主要参与者,其商业活动的社会效应远超过自身业务范围。
有必要通过立法和舆论等方式让其承担起更多公共责任。可以设立相关部门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对银行与开发商的商业行为进行社会效应评估,对其中可能出现的公共风险提出预警。
也可考虑设立奖惩机制以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对那些恪守商业道德、注重社会效应的优秀企业给予表彰和政策支持。
第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信息不对称与非透明一直是监管面临的主要难题。有必要进一步健全银行与开发商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开发商需向金融监管部门详细公布项目情况、资金流向等信息,而银行也需披露与之相关的信贷投向、款项流转路径等,确保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市场动向,避免监管的盲区。
这对防止机构的违规操作与跨界合谋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当然,要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秩序,不能仅仅依靠监管。
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也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媒体对银行、开发商乱象的曝光力度不足,仅停留在个案报道层面,很难形成有力的舆论压力。
未来需要进一步扩大公众的话语权,建立常态化的舆情监督机制。也需要注重舆论的引导,在揭露问题的同时,要引导公众形成理性、科学的判断,避免引发负面情绪的过度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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