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一70岁大爷当街掌掴城管,对着摄像头手撕城管递送的文件,大爷和城管之间究竟有什么纠纷?事情最终又会得到怎样的解决?

【案件简介】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相当卓越的成果。但是有时候,高速的发展向人民提出更高地要求和普通群众本身的实际承受能力之间,可能存在着些许矛盾。

在2014年,武汉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因城市发展和道路安全的需要,对流动摊贩要求进行入户经营措施,王大爷是一位摊主,家庭生活拮据。该政策到王大爷这算是完全行不通了。

在困难的家庭和城市的发展之间应当怎样进行选择?这件事情最终又能否得到妥善的解决呢?

大概十四年前,王大爷带着老伴、儿子、儿媳和孙女,从河南的乡村老家来到武汉谋生。

在武汉摸爬滚打十多年后,王大爷一家人最终以摆摊为生。王大爷自己经营卖衣物的摊子, 而儿子和儿媳经营一个卖水果的摊位。因为地理位置和价格优势,王大爷摊位的生意很不错。

但是,王大爷确诊了脑梗,老伴得了癌症天天得吃药。儿子王兆阳因为年轻时在厂里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断了一只手,自己的孙女也正在读初中。所以,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拮据。

2014年,为响应武汉市建立文明城市的相关规定,城管部门对路边流动摊位进行管控。

但是,对于城管部门的管控,王大爷并不打算主动配合,周围的商贩也纷纷效仿王大爷,在周围摆摊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城管和王大爷双方开始“斗智斗勇”

起初,城管部门多次对王大爷的摊位发布通告,告知其尽快搬走。但是王大爷都并未理会。城管部门开始尝试跟王大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王大爷见到城管,就像平日里对待顾客一样,还是很和善的。但是当城管提出有一个相关文件需要王大爷签字时,王大爷的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

怒斥城管:周围违反规定的事情很多,你们有权利管他们吗?凭什么只说我一个普通老百姓违反规定?我要生存。我坚决不会签这个单子。

接着,拿过单子,对着摄像头把单子撕碎。

城管部门经讨论决定:先找人观察王大爷摊位一天的收入,如果符合不符合我们规定的贫困标准,那就按照我我们的规定强制执行。

第二天,城管方的“侦查员”便已就位。但是没想到,工作人却被王大爷发现,王大爷一时冲动,将执法人员一顿胖揍。

接着,王大爷来到城管所,拿着侦查员记的账一顿哭诉。表示:我就是个摆地摊的,街边商铺一个月几千块钱,我付不起,不可能进门面!

城管在安慰好老人情绪后,众人商议,又出了一个新对策。他们找来一位工作人员,让他在王大爷的摊位旁摆个摊,假装是辅导班招生。

果然,这次王大爷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将王大爷的流水,一笔一笔地记了下来。

据城管部门的估算,王大爷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达到3000块左右,一个月能有将近十万的收入。

最终决定:由于王大爷的收入已经远超规定的贫困范围,其对执法人员指责、谩骂,撕毁执法文书,拒不配合城管部门工作,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阻碍城市发展。所以对王大爷的摊位进行强制调离。

但是现在缺少一个文件:即关于王大爷摊位的占地面积信息。

城管来到王大爷的摊位前,展开卷尺,开始量取摊位面积。但是受到了王大爷的阻止,甚至想要和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执法人员见王大爷情绪激动,所以决定先回去商议,路上表示:他们是生活的弱者,我们是工作的弱者。

几天后,城管人员趁王大爷不在,偷偷量去摊位的面积。

王大爷知道后,又准备大闹一场。先是拿着纸板在道路中央写大字报。接着脱掉上衣在人群中撒泼,对着群众大喊:我要生存权!我要治病!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在城市的发展面前,王大爷的呼喊显得苍白而无力。

城管部门向王大爷的儿子出示执行决定书,对摊位下达最后通牒。

王大爷见此状仍不肯善罢甘休,追着城管人员打,大喊自己是个脑梗患者,对城管人员以死相逼,众人拿盾才王大爷拦住。儿子也在旁边帮衬,二人一唱一和,场面十分混乱。

最终通牒表明:限2014年10月12日之前,自行拆掉摊位。否则,强制拆除。

这场闹剧结束之后,双方冷静下来。王大爷的儿子王兆阳,出面和城管局进行和谈。

王兆阳表示:因为我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父母重病要一直吃药。我自己的也断了一只手,再加上有女儿需要上学。但是城市需要发展,拆迁我们配合,不过要等到女儿初二毕业之后。

城管局见王兆阳愿意配合,表示:既然你愿意配合,只要证明你们的经济情况确有困难,我们可以给予你相应的补助。

说着就带着王兆阳寻找新的地址,但是都和之前的地址存在差距。

于是王兆阳带着妻子回到老家,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事情做。

到老家门口,自己都差点没认出来。老家房子荒废已久,院内杂草丛生。见到这一幕,王兆阳笑称:这个房子就像电视里拍鬼片的一样。

老家已经荒废,女儿从小就在城里,也不愿意回家。所以,回家工作是行不通了,在家里开了贫困证明,准备接受城管局的建议。

但是王大爷仍然不愿轻易买单,看到城管执法人员就一路追着他念叨。

在王兆阳的劝说下,王大爷准备偃旗息鼓,和城管人员好好相处,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记者问王大爷接下来对策时,王大爷原话是这样说的说:一手打一手谈。我如果不一手打的话,我在武汉就待不了14年;不谈的话,我一家人在武汉就生存不了14年。

生活教会了王大爷如何强硬,也教会了王大爷如何示弱。

正如王兆阳所说:父亲就像一只母鸡,我们就像小鸡,被他牢牢地保护在羽翼里。如果不是了为了生活,如果不是生来困苦,谁会愿意这样呢?

最终,王大爷摊位被依法拆除。

2015年3月23日,城管局也兑现了和王家人的承诺:城管局和王家约定新亭棚使用期为3年。

同年,武汉也成功获评了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的建立,既离不开正确的领导,也离不开每一位普通人的坚持。

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应是唯一的评判标准,真正有意义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的整体幸福感。让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都有自己的容身之所。

【以案释法】

一、王大爷对城管人员的阻拦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城管在我国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负担着城市管理的职责。理所应当是我们国际机关的工作人员。

在本案中,虽然王大爷对城管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打击,以达到保护自己摊位的目的。但是,王大爷的行为只对部分人员造成了轻微的伤害,加上王大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收入来源,针对城管人员也没有很大的恶意。

最终,也向城管局赔礼道歉,认错态度良好。加之,年龄较大。故不宜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二、城管局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

在本案中,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身穿统一服装,主动出示证件,执法行为适当。

面对王大爷的阻拦,执法人员也没有进行辱骂、殴打等不尊重行为,执法方式适当。

遇到问题及时上报,事后积极帮助王大爷一家寻找经营地,执法措施适当。

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城管局并不存在不文明执法。此外,城管局积极帮助王大爷解决困难的行为,充满了人文关怀。

【结语】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在本案中,如果城管局硬性执法,强制将王大爷的摊位拆除。那王大爷和儿子王兆阳身上背负的压力,足以使他们喘不过气。城管局认真做事,为民着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王大爷一直阻拦执法,虽有不妥,但也是为了生活。对此,我们能做的只有在平衡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现实人民的幸福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严格守法,监督有关部门执法。

通过生产力的提高,来带动教育水平、福利制度的建设。既让每一个人可以不用完全依据社会分工的需要来选择自己的工作,也让每一个人都能过上衣暖食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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