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最怕遇到谁?

答案是城管。

一般来说,流动商贩遇到城管,轻则被驱赶,重则还会被没收车辆等工具。

但你听说过城管驱赶不成反被扣押的吗?

近日,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件离奇的事件。

接到举报,城管执法

郭某是上海市的一名城管,平日里的工作就是维护城市治安,接到群众电话之后,前去举报现场解决相关问题。也正是城管们的付出,才有了上海市今天这样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这天晚上,轮到郭某值班,正当他走在街上百无聊赖之际。

郭某接到一个举报电话,郭某询问对方有什么事情吗?

对方回答,自己是一个商铺老板,但是今天自己准备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的时候,门外来了一群街头卖艺的残障人士,他们唱歌敲鼓的声音实在是太吵了,而且还堵塞住了顾客前来自己店里的道路,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正常营业。

最后,老板请求郭某过来帮忙驱赶这群街头卖艺人士。

听到有流动商贩,郭某兴奋了,他连忙询问对方的位置。

得到满意的结果之后,郭某开上自己的巡逻车,朝着指定地点驶去。

不一会儿,郭某就到了举报现场。

果然,一群残障人士占据了广场的一个角落,各种音响、锣鼓等演唱设备摆满了一地,几个身残志坚的年轻男女正拿着麦克风在激情演唱。

周围被吸引来的听众将来往通道围得水泄不通。

看到这一幕,郭某虽然孤身一人,但是仗着自己身上这身制服,依然大着胆子走向前去,准备驱赶这群人。

遇上硬茬,反被扣押

“这里不可以摆摊,你们赶紧走。”

郭某人还未到,就对着几名残障人士大声呵斥。

这时,两名残障人士坐着轮椅过来,向郭某解释,自己等人已经交了保护费和场地费,取得了同意之后才在这里卖艺的。

郭某心想,我怎么知道你到底交没交钱,交给了谁?

郭某脸色一板,摇了摇头,交了钱也不行,这里不允许摆摊,你们赶紧收拾东西走。

说完,郭某还准备去拿对方的演唱道具。

这下,几名残障人士火了,一名听声音是来自东北的女性残障人士,直接拿着麦克风反问。

她说:“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那国家还不可以贪污受贿呢?不可以的事情多了。为什么我们在这里就不可以。

郭某没把对方的话当一回事,还要继续驱赶对方,却没想到这个时候,对方已经在悄然间将自己围住。

郭某还想继续说话的时候,一名光着上半身,身材矮小的残障人士已经抱住了他的腿。

郭某大声让对方放开,这话不仅没让对方松手,反而让剩下的几名残障人士更加得寸进尺。

这个时候郭某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群残障人士不是自己平日里遇到的老百姓,不会被自己的三言两语吓住。

一名残障人士凶狠的眼神更是让郭某反应过来,今天如果再不服软,鼻青脸肿都是轻的。

郭某连忙放缓语气,让几人赶紧放了自己。

但是,几名街头卖艺的残疾人死死地将郭某扣在地上,不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郭某。

从现场的画面中可以发现,郭某坐在地上,三个男性残疾人围着他,两个人抓住他的衣服,另外一个赤裸上身、抽着烟,直接挽住了郭某的手臂,旁边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性残疾人,她不停地在一旁谩骂。

听语气,这群卖艺人士见识过的事情很多,一看就是硬茬子,郭某孤身前来,不敢反抗对方,全程都比较克制。

吃瓜群众聚集,展开激烈讨论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大家一边看热闹一边议论纷纷。

有人力挺残疾人,指责城管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残障人士挣钱不容易,为什么还要驱赶人家?

也有人力挺城管,城管也是在执行公务,卖艺人士扣押城管,属于非法拘禁,是犯法的。

谁知这个话传到残障人士耳中,惹怒了他们。

一名男性残疾人对着城管怒斥:犯法我们承担。我看你还装不装!

旁边的群众看不过去了,连忙劝解:“好了!好了!先放开人。”

然而残障人士拒绝群众的好意,反而让对方不要说话!

这时,大概是因为情绪激动,一位女性残疾人的轮椅压到了郭某的脚,郭某痛得连忙喊道:“你轮椅碰到我脚了!你轮椅碰到我脚了!”

一边喊,郭某还一边扭动着脚,试图远离轮椅的轮子。

谁知听到这个话,或许是想到了自己的遭遇,女性残疾人指责他道:“我跟你说,你当个城管你是不是人?你当个城管是不是中国人?

我跟你说我想把他脚给他搞断,像我一样,让他感受一下残疾人的痛苦。

啊!我碰到你脚怎么了?碰到你脚怎么了?”

面对这场面,城管郭某只能保持克制,等待队友的解救。

围观群众,看到城管郭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又开始纷纷指责残障人士。

面对围观者的指责,女性残疾人继续说:“我们不抱怨社会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要来惹我们?你说我们在这里不偷不抢,唱唱歌卖卖唱怎么了?这样对我们,现在惹事了弄不了,惹到你的脚了!”

一路走来的遭遇让她的言语有些激动,引得围观群众们纷纷指责,现场情况一度失控。

民警协调,事情终于平息

眼看事情越来越严重,有热心群众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并要求残障人士配合他们工作,先放开城管。

谁知一名残疾人却反而要求民警配合他们,对着民警声称,对方还完好,就已经是在配合工作了。

民警也只能好言相劝。最终,在民警承诺会公平对待下,几名残疾人放开了城管,双方跟随民警前往派出所协助调查。

【以案释法】

残疾人虽然值得同情,但其限制城管自由的行为不值得我们提倡。他们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呢?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起哄闹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对此罪有详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可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无事生非,辱骂他人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残障人士限制城管人身自由,辱骂对方,并且引来了大量围观群众,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巨大争论,其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从法律上讲,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二、限制城管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可见,通过暴力等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犯罪。

本案中,几名残障人士控制城管身体,限制其人身自由,甚至扬言要让城管和自己一样失去双腿的行为,确实构成非法拘禁。

三、从轻处罚残疾人的规定。

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不管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需要对其适当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轻处罚的规定,对于患有残疾的行为人,法官可以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具体案情对行为人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从这个角度讲,本案中残障人士的行为虽然过激,但其已经事先交过相关费用,仍然被城管驱赶,激动之下发生此行为,也情有可原。

同时,残障人士的行为虽然不对,但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后也配合警方处理,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可以从轻处罚甚至不处罚。

最后,小编想说,该事件中,我们通过视频不了解前因后果,不管是街头卖艺的残疾人,还是执法城管,闹到这一步,孰是孰非,还需要后续官方的处理结果。

小编看来,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街头卖艺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但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在报备的地点和时间段有序卖艺。

与此同时,对于残疾人朋友,无论是国家、社会、市民,还是城管都应该包容,如此才能展现城市的温度。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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