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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部县纪委

关于五起乡村道路建设领域“老板带项目下乡”

乱象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扎实开展乡村道路建设领域“老板带项目下乡”乱象背 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 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 下:

西水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王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22年1月至5月,西水镇枣儿坪村明知入户路未申请立项,该村无力支付工程款,在未向该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的情况下,违规修建入户路。作为兼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栋,对该村违规修建入户路问题失管失察,且在发现问题后,既未到村了解具体情况,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该村违规修建入户路10.08 公里。2023年8月,王栋受到警告处分。

太霞乡前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顺江等5名村干部违规实施道路建设项目、收受工程老板财物问题。2021年6月,前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顺江及党支部副书记马文乾、村委会副主任马松伦、村文书马文君、村纪检员黄德虎等5人,明知入户路未申请立项,该村无力支付工程款,在未向该乡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便擅自与承建商签订合同,违规修建入户路4.77公里,并收受承建商所送“好处费”共计4.816万元。后因无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引发工程老板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6月,罗顺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文君、黄德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文乾、马松伦受到记过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东坝镇原青莲寺村党支部书记赵家友虚报骗取项目资金、向工程老板索要财物等问题。2016年10月,时任青莲寺村党支部书记赵家友伙同该村其他常职干部,以制作虚假公路建设项目资料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清偿修建社道路所产生的债务。2018年11月,赵家友向该村社道路项目承建商杜某索要财物 1.55 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23年8月,赵家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花罐镇雨台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何元虎违规实施道路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等问题。2022年1月,雨台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何元虎在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曹某反对的情况下,未经社区集体研究和申请立项,便私自与承建商签订合同并加盖社区公章,违规修建入户路2.7公里。2022 年5月,何元虎未向社区报告便私自与承建商吴某华商议虚增工程量 2.21公里,用以解决施工队的材料设备损失。后因无资金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导致承建人起诉花罐镇人民政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5月,何元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坪镇工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太猛违规实施道路建设项目、收受工程老板财物问题。2021年12月,工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太猛,明知入户路未申请立项,该村无力支付工程款,在未向该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便擅自与承建商签订合同,违规修建入户路5.7公里。期间,刘太猛收受承建商何某所送“辛苦费”4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3年3月,刘太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并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以上典型案例深刻反映出我县一些 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推动乡村道路建设 过程中,还存在纪法意识淡薄,对“围猎”腐蚀警惕性不强, 甚至心存侥幸,主动勾连商人老板搞利益交换等问题。 全县广 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始终保持 对纪法的敬畏和戒惧之心,经常细照反思,明晰能为与不能为 之事、清楚能用与不能用之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扎实开展乡 村道路建设领域“老板带项目下乡”乱象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主题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具体行动、重要举措, 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特别要组 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通报》内容,做好警示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令行禁止。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 监督专责,紧盯责任落实,靠前监督、抵近监督、从严监督, 积极拓宽线索渠道,分类建立线索台账,及时调查核实,强化 查处震慑,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中共南部县纪委

202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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