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22〕111号)要求,我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等程序,拟将北京市延庆区等197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反映,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5292730,传真:010-65292854,电子邮箱:ncc@mot.gov.cn。

附件:拟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3年11月28日

拟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

(河北)

正定县

唐山市丰南区

滦州市

昌黎县

成安县

馆陶县

邢台市信都区

沙河市

怀来县

承德市双滦区

海兴县

永清县

来源:张家口发布

编辑:徐虹

审核: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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