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道路部分路段

增设限制性交通信号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区道路部分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在和平路、东风路、古榕路、建设路等四条道路部分路段增设限制性交通信号实行汽车、三轮车类机动车单向通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和平路建设路东风路段)实行北往南单向通行。

二、东风路(和平路至古榕路段)实行西往东单向通行。

三、古榕路(东风路至建设路段)实行南往北单向通行。

四、建设路(古榕路至和平路段)实行东往西单向通行。

五、以上单向通行路段禁止汽车类机动车停放。

六、本公告的限制性道路交通信号自2023年12月8日起实施。

请广大市民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守法通行,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30日

附:增设交通信号图示

图文:秩序科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傅 瑜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