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述

2022年,未满15周岁还在上初中的小明在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及陪同的前提下,独自前往文身店要求文身。店家在未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下,应其要求在其后背文上大面积图案,并收取费用八百余元。

文身的快乐没有持续太久,次年,小明报考学校时就因文身被拒收,给一家人带来了极大困扰。为继续办理入学,小明的父亲打算给小明清洗文身,但被告知小明的文身清洗费用昂贵、耗时长,过程极其疼痛,且存在清洗不干净、留疤等风险。

近年来

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

未成年人可能因一时好奇

同伴相邀等

各种原因去文身

却不知一时的冲动

不仅会带来生理上的

伤痛和疾病

还会导致心理上

被社会大众标签化

更可能成为以后

就学就业路上的“绊脚石”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必须“管起来”。

法官说法

文身行为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确立的基本原则相背离,而且未成年人尚不能正确认识文身对其身体和人格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盲目跟风文身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的“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文身店在未核实小明是否系未成年人的前提下,仍基于商业利益擅自为其进行大面积文身,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恩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