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这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身为执法者,更应该依法办事,用实际行动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可在生活中,有些执法人员个人素质低下,打着执法的名义带头违法,甚至严重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广西贺州执勤交警持棍击倒骑车男子,该事件发生于11月29日16点32分左右。视频中一穿着交警制服的男子走到道路中间,从腰间抽出警棍并在一辆电动车经过时挥棍击打车主。

面对疑似交警人员的挥击,车主连人带车直接翻倒在地,之后执法人员尝试将车主扶起,但车主疑似受伤无法站起。

而根据另一段视频显示,事后该被击倒的车主被120救护车接走接受治疗。

从现有视频看,不知道这个警察持棍袭击这个骑电动车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可能是因为没戴头盔,也可能是为了查禁电动车?

但不论因为什么,也不能用棍子击打代替执法和执勤。有网友说的好,难道骑车的是鬼子?这得多大仇恨才使出这么大劲儿往死里打啊?这不亚于故意或过失杀人了!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是在全国司法机关大楼上司空见惯的标语牌匾!

既然查电动车或查戴头盔是为了人民的安全,可你这一棍子下去,他是安全了还是不安全了?如果后果严重了,那这位人民估计一辈子也就不用戴头盔了,或者一辈子也不会再骑电动车了,查车的也就一劳永逸了!

查骑车戴头盔是为了保障骑车人们的生命安全,但这这样在行驶中将人击倒,堪比开门杀了,简直本末倒置。

要是当时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了,要冲撞人群了,这样处理没问题。如果没有,这样处理是不是有点过了?

只要是骑车男子没有涉嫌犯罪,也没有对公共安全形成威胁,执勤交警用甩棍将其当街击倒,就涉嫌滥用职权了!

这一执法行为实在让人震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拦截什么穷凶极恶之徒呢?原来是拦违法的电动车。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确实存在不妥,不戴头盔就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应该拦停处罚,让他以后长长记性,但是这个拦停方式是否合理呢?

这种行为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大,严重损害了警察的公众形象,如果骑车男子伤情严重,这个交警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