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批典型案例分别是:

其中,案例一、案例二主要展现检察机关依法

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案例一中刘某某等人前往境外组建跨境电诈集团,指使团伙成员以冒充公司负责人方式诱骗财务人员大额转账,共骗取北京、上海、新疆等地147家被害单位9683万余元。检察机关通过自行侦查完善证据链,证明刘某某是犯罪集团的策划者、组织者、领导者。刘某某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另外两名主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五年。

案例三、案例四主要

警示社会公众提高防诈识诈的意识和能力。案例三中,王某某等人利用物流公司“内鬼”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盲发快递”,向全国17万余人寄递价值2元的足浴包,虚构商品购销关系,要求收件人支付每单69元到付货款,骗取钱款30余万元。

全链条惩治

案例八中,检察机关

将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

,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追赃挽损有机结合;案例九中,检察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依法相对不起诉后,及时将其移送行政机关,落实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案例十、案例十一则展现检察公益诉讼

的成效。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