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的一个霜冷清晨,山东胶县的刑场上,一个死刑犯在被押往终点的途中突然跪下,泪流满面地喊道:“老天爷,我还不想死,请您开开眼,救救我吧!”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一股不可思议的气氛弥漫开来。

1955年,在张应村,群众齐聚一堂,见证一场公审大会。在人群的注视下,有名死囚挣脱法警的控制,跪在尘土中,泪眼婆娑,仰天长呼:“老天爷,我是无辜的,如果真有您在天之灵,请为我这个无辜之人洗刷冤情吧!”

民们窃窃私语,无不惊诧于这名犯人的突然举动。

这名犯人叫安乐三,一个地道的山东胶县人,曾在新中国成立前被伪军抓走,成了汉奸,之后更是升为伪保长,做尽了坏事。但解放后,他似乎洗心革面,致力于平凡的劳作,烧砖、晒粪,过着清贫却心安理得的生活。

然而,往事如影随形。1954年,安乐三再次因旧日罪行被捕,此次他被指控的罪行更为严重,甚至牵涉到人命案件。1955年3月,检察院以反革命杀人罪判处他死刑。安乐三曾以为自己只需在劳改中度过几年,却未料到自己竟然被枪毙。

在公审大会上,安乐三的绝望行为引起了检察员刘明智的注意。

刘明智是一个秉持着公正原则的老检察官,对此案产生了怀疑。他的原则是:“既不冤枉一人,也不放过一人,坚决不办错案。”刘明智深知,一旦判决错误,后果不堪设想。

他决定亲自前往张应村,重新审视安乐三的案情。在王庭长的陪同下,他们深入研究案卷,却未发现任何疏漏。深感困惑的他们,决定再次审问安乐三。

在村委的审讯室里,安乐三的紧张和恐惧显而易见。当被问及冤屈时,他终于崩溃,泣不成声地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坦承在伪军时确实做过错事,但坚称自己从未伤害过任何人,更没杀过人。他透露,当年审讯他的执法人员对汉奸极为憎恨,导致他在极端压力下签署了认罪书。

审讯过后,刘明智在案卷中发现了严重的问题:案卷中缺失了起诉书和结案判决书,只留下了一张呈批表。这一发现令他们震惊,决定暂缓执行安乐三的死刑,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胶县检察院迅速接到上级的指示,要求公正执法,错误必须纠正。于是,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了一个专门小组,重新审理安乐三的案件。

经过一番深入的调查和审查,最终确定安乐三并未涉及人命案,其死刑判决被取消。他因在伪军时的罪行而被改判为教育释放。

安乐三在公审大会上被宣布释放,这个决定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民众对此案的公正处理深感欣慰,对刘明智和王庭长的公正不阿赞不绝口。安乐三的经历,如同一场悬于一线的奇迹,成为了公正执法的生动例证。

这个案件虽已成为历史,但它留下的影响却深远持久。它提醒我们,只有当法律公正无私,一个国家才能真正对其人民负责。这,你们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