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割喉杀妻案在11月30日进行审判,看看整个案子过程,让人唏嘘不已。
事情发生经过,就是在2023年5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一男子徐某令强行闯入岳父母家,持刀捅刺25岁的妻子伍某青颈部、腹部等处数刀致其死亡,4岁的儿子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杀人就要进行审判,但是看看这个案件过程,让人说不出来惋惜。
徐某令当庭否认家暴妻子,“对于杀人,徐某令辩称自己心里是不愿意的,说自己是过失杀人不是故意,说当时天黑看不到捅了几刀,捅得很轻的
至于他找的那个律师,也是按照过失杀人来为他辩解,否认故意杀人。
说白了就是为了能够保这个人一条命,律师肯定要想办法“偷换概念”。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肯定不是一个概念,自然罪行就没有一个样。
从昆山拿刀子,进去那么凶残,还说是过失杀人。
有时候都要说一句,律师“胡说八道”本事,比任何都要强。
看一下案子细节,因死者拒绝开门,致徐某令情绪激动,在门外与伍某青发生争执。徐某令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后闯入室内,持刀捅刺伍某青颈部、腹部等处数刀致其死亡。
这个人性格用一句话来评价,就是性格十分暴躁。
女方之前起诉过离婚,提到一个理由,就是家暴。
只不过当地法院坚持不判离,认为两个人有感情。
法院认为,伍某青和徐某令相识结婚多年并生育子女,应当和睦相处、彼此关爱、相互尊重,共同经营好家庭。伍某青现在起诉离婚,但是没有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徐某令也不同意离婚,故该院不予支持伍某青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伍某青的诉讼请求。
虽然说不能把女子死,归咎在那个法官身上。
但是我想要说一句话,如果当初判决离婚,会不会是另外一个结局。
有些法官为了“所谓社会团结”,愣是把该判离婚官司,坚持不给判离婚。
无形中就闹了不少悲剧,让人十分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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