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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句容全面禁用!

今日,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出 第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根据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对“生鲜灯”下了禁令。

什么是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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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

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或在光源外加红色灯罩

让生鲜产品看起来色泽更加美观

这种专门用来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

被称为生鲜“美颜灯”

监督举报

新规施行后,对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张雷、糜志鹏、姚远

编辑: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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