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切实保障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广安市邻水县兴仁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使用“生鲜灯”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积极开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的宣传,督促辖区经营户停用有误导效果的生鲜灯。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在线上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将《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的通告》对商超、集贸市场、便利店的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提醒销售者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做到诚信合法经营;执法人员在线下紧紧围绕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的照明设施开展检查,对存在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行为的经营户现场督促整改。同时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标示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

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3份,检查辖区内商超、集贸市场、便利店等经营户31家次,现场督促整改2户。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关注跟踪整改情况,严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