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增强普法效果,12月1日下午,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大田县人民法院以罗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案观摩庭形式对百名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明知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名下四张银行卡及配套手机卡、手机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微信、支付宝等提供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3000元。经统计,涉案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共计1800余万元,并关联到多笔诈骗资金。2021年12月,被告人罗某某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到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有余额资金后,产生非法占有犯罪意图,经在手机银行成功充值话费后,又用该银行卡向其微信账号备付金充值7000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用PPT当庭出示了全案证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同时,公诉人在法庭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电信网络诈骗存在的巨大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揭露,提醒同学们要充分认识到将个人银行卡、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的风险,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和受害者,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让同学们直观了解了电信诈骗的手段及危害,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平安大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邹小东

编辑:温林欣

初审:柳莎莎

审核:徐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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