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一段标题为“深圳警察踩踏人权”的视频在某视频网站上疯传,迅速引起网友热议。

视频拍摄于11月24日,地点是深圳市龙岗区东边街道,记录理发店二楼。

视频显示四五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将一名男子按在地上,其中一人随后走到男子脚边,用脚尖多次踩踏男子的脚踝部位。

这名警察看上去约30多岁,身材略微发福,神情自信,像是队里的老人。

视频曝光后,网友纷纷质疑这名警察的作为,认为已经制服的人没有反抗能力,不应再受伤害。

也有人猜测此人可能犯下滔天罪行,警察才会这样对待。

对此,理发店店主李先生透露,该男子系当地居民龚某,一向脾气暴躁,25日其妻外出买菜时,龚某在家中饮酒,喝醉后闯入邻居家中寻衅滋事,被女主人吓得报了警。

据龙岗区公安分局通报,10月27日龚某酒后闯入他人住宅骚扰女主人,女主人李女士迅速报警。

数名民警接警后来到该住宅,发现龚某仍不配合,态度极其恶劣,拒不配合带离现场。

在将其制服过程中,龚某还向民警辱骂推搡。一名姓宋的年轻民警情绪激动,在强制带走龚某时,踩踏了其脚踝数次。

事件发生一个月后,有市民将视频PO至网络,迅速在论坛上引发轩然大波,质疑警察执法程序与方式。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无法接受。有人认为即便龚某错误先行,在其被制服后也丧失反抗能力,警察不应该采取暴力执法。

有评论认为宋某可能是新警察,缺乏执法经验,还需改进。也有少数意见认为龚某酒后到处寻衅滋事,宋警察稍微处罚也无可厚非。

11月26日,龙岗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表情况通报,确认民警宋某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踩踏龚某脚踝的行为,对其停职并展开调查。

通报称,警方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民警的违纪行为,并将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执法程序。

有网友对此通报表示质疑,称视频清晰记录了事发经过,不完整与否并不影响民警宋某踩踏他人事实。

有观点认为应该立即将宋某开除,以维护公安形象。也有声音认为停职并非最轻处罚,应待调查结果再作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