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6时许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那勉村委翻背村一自建房

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

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89.42万元

火灾发生、扑救经过

当日6时许

起火建筑屋主发现火情

并同邻居一起将火灾扑灭

救出5名被困者

从发现火情到扑灭火灾不到10分钟时间

火灾调查

火灾发生当日

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调查应急小组

到场开展调查工作

经勘验调查发现

起火房间面积约14.08平方米

过火面积仅约3平方米

房内门和窗处无人员逃生避险痕迹

起火房间内停放有

电动自行车2辆、摩托车1辆

电动车电瓶若干个

均有不同程度的烧损

起火点位于放置蓄电池区域

火灾蔓延趋势呈现以起火点为中心

向房间四周扩散蔓延的燃烧痕迹

房间其余部分以烟熏痕迹为主

从勘验调查可见

火灾过火面积小

从发现火灾到扑灭时间短,救援迅速

但造成的伤亡重

死伤人员无明显的逃生迹象

不符合人正常情况下应急避险反应

事故原因

经调查

事故原因为改装电动车充电

引发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蔓延成灾

详细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用于串联地面蓄电池的一线路接线端子处发生故障,其释放的热能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死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一组铅酸电池与锂电池混用,当晚接线充电,引起火灾。

事故教训

此次惨痛的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电动车自行车改装、入户充电等原因

造成过火面积仅3平方米

三盆水就扑灭的火灾

酿成了3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

1

电动车非法改装

本起事故中

起火房间内放置的两台电动自行车

均为非法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

擅自拆除了电动车的限速器

更换了大功率蓄电池

擅自增加一组铅酸电池和锂电池混合使用

发生故障导致火灾

经鉴定,当事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是导致这场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43 号)第十条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

(二)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三)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上加装伞架、车篷、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

2

电动车入户充电

除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外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入户充电

也是造成这次惨剧的重要原因

电动车自行车入户充电非常危险!

惨痛的事故,再次提醒我们

使用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注意各项安全事项

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保养

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车、入户充电

别让悲剧再次发生

编辑:梁子悦

审核: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