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新闻网,编辑/李雪彤

小王 15分钟前

听说住院起付线调整了,从啥时候开始?

452

0

小张 30分钟前

大病保险咋报?一年最多能报多少?

176

0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分钟前

别急别急,今天咱就来为大家详细梳理~

99

0

<即刻开始>

住院篇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2024年1月1日起

我市参保的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300元调整至200元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现行的150元调整至100元

调整后的起付线标准以出院时间为准。

2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

1万元

年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具体支付标准↓

3

城乡居民生育报销

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实行限额管理,限额内据实结算,超限额部分个人自付,限额标准为:

顺产或不满32周早产,一级医疗机构720元、二级医疗机构1040元、三级医疗机构1840元;

剖宫产,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2480元、三级医疗机构3280元;

怀孕16周以上或32周以下流产、引产,一级医疗机构560元、二级医疗机构1040元、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怀孕16周以下流产,一级医疗机构560元、二级医疗机构64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基金支付增加400元。

看到这里

大家对城乡居民医保

是不是更了解了?

线上缴费渠道

欢迎大家收藏转发~

还有哪些不明白的

可留言回复

宝鸡医保

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下期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