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有一对情侣,在被4个老人围殴的时候,为了避免伤到老人,因此全程没还手,然而最后还是反赔对方2000元,这则新闻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案件回顾

男孩遇上门卫大爷

一对年轻的恋人,男孩开车来到女孩所住的宜兴市某小区,想要接她出去约会。

但是,他们的计划遭到了门卫大爷的阻挠,因为他们不是小区的业主,门卫大爷不让他们把车开进去。男孩只好把车停在了小区门口,然后独自走进去找女孩。

他们在小区里花了15分钟的时间,期间男孩还给女孩买了一束玫瑰花,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当他们手牵手走出小区的时候,却发现门卫大爷还在那里等着他们。门卫大爷看到他们的车子还停在那里,就很生气地说:

“你们这样堵着路,影响了其他业主出入,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违规的?”

男孩觉得很委屈,就说:“我只是来接我女朋友一下,又不是长时间停在这里,你干嘛这么刁难我们?”

女孩也觉得门卫大爷太过分了,就说:“我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有权利让我男朋友来接我,你凭什么管我们?”

门卫大爷听了更加气愤,就说:“你是业主又怎么样?你也要遵守小区的规定,不能随便让外人进来。你们俩还敢顶嘴,你们不尊重老人吗?”

说着说着,门卫大爷就动手推搡男孩,想要让他把车开走。男孩不想和老人发生冲突,就后退了几步,护着自己的女朋友。

四个老人围殴男孩

但是,门卫大爷并没有罢休,还叫来了另外三个和他一样年纪的老人,一起围攻这对情侣。四个老人拳打脚踢,还拉扯男孩的头发。

男孩虽然身强力壮,但是出于对老人的尊重和对女朋友的保护,没有还手。

他只能用身体挡住老人的攻击,把女孩紧紧地抱在怀里。女孩也很害怕,只能用一只手帮男孩挡住老人的拳头。

周围有很多路人看到这一幕,都感到很震惊。有些人拿出手机拍视频,有些人站在一旁指指点点,只有一个大妈上前劝架。

她说:“你们都是老人家了,怎么能这样欺负年轻人呢?你们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呢?快点停手吧。”但是四个老人根本不听她的话,还骂她多管闲事。

就在这时候,民警赶到了现场。民警见状立刻上前制止了老人的暴力行为,并且询问了情侣和路人的情况。然后民警带着四个老人和情侣去了派出所。

情侣赔偿2000元“营养费”

在派出所里,情侣的父母和其中一个老人的外甥女也赶来了。情侣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打得鼻青脸肿,非常心疼,也很气愤。

他们要求老人道歉,并且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外甥女却说,是情侣先挑衅和打老人的,老人也受了伤,还去了医院检查了骨头,要情侣赔偿2000元。

同时还声称:这笔钱是给老人的“营养费”,如果情侣不同意赔偿,就要告他们故意伤害。民警在调查了现场的视频和证人的证词后,发现是老人先动手的,而且情侣没有还手。

民警说,老人虽然年纪大,但是不能随意打人,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社会影响。

民警决定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只是给他们一个口头警告,并且让他们向情侣道歉。情侣也不想和老人计较,就接受了他们的道歉,并且放弃了索赔的要求。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结束了这场不愉快的纠纷。

以案说法

这起事件引发了两个主要的争议点:

  • 4个老人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为什么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 这对情侣是否应该赔偿给老人2000元?如果应该赔偿,这笔钱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这起事件的情况来看,4个老人明显是故意伤害了这对情侣的身体,而且是多人共同作案,属于共同犯罪。

4个老人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为什么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

共同犯罪分为共同正犯和共同犯罪:

  1. 共同正犯是指在共谋犯罪过程中,亲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2. 共同犯罪是指在共谋犯罪过程中,不亲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对于共同正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定罪处刑;对于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定罪处刑,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4个老人都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具体的处罚程度还要根据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中的作用和情节来确定。

如果他们是共同正犯,那么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来量刑;如果他们是共同犯罪,那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什么这4个老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这可能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这对情侣没有提出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如果受害人没有提出控告,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就没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理的依据。

也就是说,受害人是否提出控告是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条件。从网上的报道来看,这对情侣可能没有提出控告,而是选择了和解。

二是这4个老人可能享有司法豁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以及患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从网上的报道来看,这4个老人都已经超过了75岁,因此可能享有司法豁免。

因此,4个老人虽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由于受害人没有提出控告,以及老人可能享有司法豁免,因此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对情侣是否应该赔偿给老人2000元?如果应该赔偿,这笔钱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卷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卷总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医疗费用;

因误工减少收入的,应当赔偿误工费;因残疾或者死亡给本人或者其近亲属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因精神损害需要治疗的,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从这起事件的情况来看,4个老人明显是侵犯了这对情侣的身体权利和健康权利,造成了他们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

因此,这对情侣有权向4个老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他们承担侵权责任。而这4个老人则没有合法的理由要求这对情侣赔偿给他们2000元。

这笔钱既不属于医疗费用,也不属于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更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笔钱只能算是一种无理取闹的要求。

那么,为什么这对情侣最终同意了赔偿给老人2000元呢?这可能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原因:

  • 一是这对情侣可能出于对老人的同情和尊重,不想和他们纠缠不清。毕竟老人年纪大了,也不容易。而且这对情侣也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可能觉得2000元也不算太多。
  • 二是这对情侣可能出于对自己的安全和声誉的考虑,不想引起更大的麻烦。毕竟老人有自己的家属和朋友,如果事情闹大了,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来找麻烦。这对情侣也不想在网上被曝光和议论,可能觉得2000元也能买个清静。

故这对情侣虽然应该向4个老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他们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们选择了和解,并且同意了赔偿给老人2000元。

最后

这起事件虽然已经平息了,但是却反映了一些值得许多人深思的问题:

一是如何正确处理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冲突

我们应该尊重老年人的经验和感受,但是也不能放纵老年人的任性和暴力。我们应该用法律和道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情绪和拳头来解决问题。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克制,而不是盲目和冲动。

二是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应该敢于向侵犯自己权利的人提出诉讼,而不是轻易地妥协和退让。我们应该有信心和勇气,而不是畏惧和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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