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5日和16日,宜昌城区发现了五个地点的人体尸块,这一消息震惊了整个城市。警方经过迅速调查,于第三天抓获了男性嫌疑人闫某和他控制的五名卖淫女同伙。案情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死者晓娅(化名)是闫某控制的一名卖淫女。由于她想要退出这个行业并回家,遭到了闫某等六人的控制,遭受了殴打、体罚、铁链锁腿等折磨。经过约九个月的折磨,晓娅最终不幸死亡。晓娅出生在一个边疆省份,并在家乡读完了初中。2005年底,当她18岁的时候,她跟随闫某到内地的“水电之都”宜昌市打工。不过,所谓的“打工”实际上是从事卖淫等色情活动。一开始,闫某安排晓娅等六名女子在远安县的一家大型宾馆从事卖淫。闫某是他们的总管,其女老乡丁某负责管理这六名卖淫小姐。随着时间的推移,闫某和他的手下于2008年元月的一天逃离了远安县,来到了宜昌城的某个休闲会所,继续从事这个行业。
他们从事的色情项目包括收费从50元到600元不等的各种项目。每次,六名卖淫女子中的三分之一的钱要上交给宾馆或会所,剩下的钱全部由闫某收取。不论多少,闫某都会分得其中的一半。一个月下来,闫某的收入约为一万元。2008年4月,丁某回老家结婚,但在应邀离开之前,她向闫某保证,她一定会回来。闫某挽留了她,并表示同意她回老家结婚。其他五名卖淫女子羡慕不已,聚在一起热烈讨论结婚成家的问题。几天后,晓娅向闫某提出了她的想法,她说她已经几年没有回家了,想念奶奶,并不想再从事卖淫的行业,她想回家并找到一个人结婚。然而,晓娅的话音刚落,闫某就当众打了她几个耳光,并明确表示不允许她回家。从那以后,晓娅再也不敢提回家的事情了。但她一直在想着要逃跑。一周后的一个中午,晓娅借口外出晾晒衣服,提着一个小包悄悄地走出了门。尽管她的包里只有8毛钱,但她决定要逃离这个地方。
但是,当她刚走出门不远的地方时,遇到了同伴刘某和贾某。两个人问她去哪里,晓娅说她想要回家看奶奶。两个人知道闫某不允许她离开,于是硬是将晓娅带回了休闲会所。闫某非常生气,抬手就打了晓娅几个耳光,又抓住她的头发按倒在地上,并给她踢了一脚。他还边打边问晓娅:“你身上没有钱,怎么回家?”晓娅决定找警察,让他们打电话到她家,家人寄钱来。闻听这个消息,闫某更加生气,又打了她一巴掌。晓娅边哭边说,她就是要去找警察,喊警察来抓他。被抓后的闫某声称,当时他非常害怕,于是立即召来其他5名“员工”,命令他们:“从现在开始,无论是‘上钟’(指卖淫),还是外出,都必须有人看着她,不能让她单独出门!”。自此,至少每天都有一个人盯着晓娅。与此案有关的卖淫女田某供述说,晓娅每天被关在房间里,夜里不睡觉,又哭又闹,时间一长,大家都受不了她。
“2008年6月的一天,我们把晓娅夜里哭闹的事情告诉了闫,说她很影响我们休息,也影响工作,闫听了很生气,说以后白天让她站着,站累了她晚上就会睡。”“从此,晓娅每天中午12点左右起床,我们就安排她站在房间里,直到半夜一两点钟,我们都睡了,她才能睡。”。因此,晓娅天天被罚站,稍有不从就挨打。这种处罚从2008年6月开始,一直没有停止过。不到一个月,她的腿就开始肿了,但仍然不被允许坐下。到了2008年11月,每天罚站的晓娅开始想尽办法反抗。“2008年11月起,当她被罚站时,就在那里尿裤子,睡觉时也会尿床。她声称这是故意的,她想要弄脏床和裤子,让我们受不了。”“事后我想,她可能是通过这种方式在反抗,她想让我们讨厌她,不再让她被罚站,放她回家。”。听闻后,闫再次下令:如果再尿就打!。从那以后,晓娅经常被打。她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一天晚上,晓娅先是尿床,然后睡在床上打呼噜。
闫觉得她很烦,愤怒地拿起一只高跟鞋朝她砸去,鞋跟正中她的头部,顿时鲜血淋漓。于是,晓娅开始采取绝食抗议的方式,但被铁链锁在卫生间里无法逃脱。2009年1月下旬,闫觉得“生意火热”,便说晓娅不用专人看管了,买了一条铁链将她拴在卫生间的水管上。从此,晓娅就睡在了卫生间里,并在那里迎来了新年。有一天,刘某与马某趁着闫不在,将锁住晓娅的铁链打开,让她到房间里走动一下。房间里有火,也好让她暖和一下。晓娅被铁链子锁在卫生间里,虽然铁链子被打开了,但她却站不稳,无法行动。就在这时,闫某回来了,他大声斥责道:“是谁让你们把她搞出来的,给我送回去!”2009年2月9日,晓娅被困在卫生间里,食物供应极少。到了11日,她已经停止进食。12日深夜,晓娅在卫生间内死亡。13日晚,闫某极其残忍地将晓娅肢解。接下来的14日和15日,闫某和5名卖淫女将晓娅的尸体分别抛弃在宜昌城区。3天后,警方就找到了他们。
凶手的罪行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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