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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磊与被执行人王传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王传志,男,1984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高密市振兴街正大酒店对面城市之光小区3号楼502室。

公民身份号码:371327198406220634

联系人:郭法官

举报电话:0536-2678025

来源:高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