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日,众多媒体报道了北海城管做的一件出格事情。

在11月20日,胡先生在出摊的时候,遭到城管利用西瓜刀刀背打他,而胡先生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打城管,可是最后却被城管反咬一口,说是胡先生打人,还要胡先生赔偿了五千元。

胡先生当时自知自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打人,就支付了5000元。可是呢,很快事情就反转了,有人就把这一幕录下来了,在第二天的时候,好心人就把这个视频提供给了胡先生。

有了这个视频之后,胡先生当然是第一时间就向当地城管部门索要五千元。可是当地给出的回应却是,胡先生违规占道经营,和城管争夺刀具,城管夺下刀具之后手受伤,之后城管出现了不正当的行为。胡先生向城管支付赔偿,并把城管送到了医院,目前城管已经被停职,并没有提要不要退五千元的事情。

可是问题来了,城管的手受伤是不是交医药费就可以了,但是胡先生并没有打人,而且城管在之后还用刀背多次敲打胡先生。这样的行为又怎么算?城管受的伤也只是轻伤,用得着赔偿5000块钱吗?这简直就是妥妥的勒索行为。

现在北海官方的账号已经是一片骂声,都在问他们“持刀打人,敲诈勒索,该怎么判?”

话说最近广西这几天挺火呀,前些天是贺州交警当街甩棍击倒电动车主,现在又是北海城管夺刀勒索摊贩,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以前都说广西在短视频平台上面不怎么火,没有想到这几天这股风还是刮到了广西,但是传出来的都是不怎么好的消息,都是这些公职人员做错事情的消息。

他们两个都因此被停职处理,怎么对于这些人的处理都是停职处理而已,怎么就不开除呢?像这样脾气那么暴躁的人,怎么适合在这些部门任职,看看他们究竟是怎么对待平头百姓的。这样处理事情的方式,那是谁都不能接受的。

可不能像之前说的那样,他们年轻脾气暴躁,难道年轻就可以这样为所欲为了吗?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公职人员吗?都是成年人了,还说什么年轻脾气暴躁这些话有什么用?这能当借口吗?

突然发现国人一直就是揪着个年龄来说事情,犯错了,小时候他们会说都是小孩子懂什么事情;到了成年之后,他们就说他们太年轻了,容易冲动,脾气暴躁;到了老的时候,他们又会说,你跟老人计较什么,懂不懂尊老?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既然做了这份工作。就要时刻调整自己的情绪,更不要拿年龄来说事,都出来工作了,拿年龄来说事,是不是觉得非常的荒唐?他们要是觉得自己忍不住,无法胜任这份工作,就应该自己主动辞职,而不是总是找各种搪塞别人的借口。

普通人都知道时刻要遵纪守法,可是他们这些公职人员犯事,他们这样做就是知法犯法,不是应该罪加一等吗?怎么到了他们那里,就可以拿什么年龄来说事,还有不按规则来办事呢。这不就是妥妥的双重标准区别对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