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朱女士和亲友花840万买银行理财,5年后到期去取,不料银行却说这是保险,期限是71年,只有身故或活到108岁才能取。
“岂有此理!我明明买得是5年期的银行存款理财,怎么就变成了终身人寿保险?你们这是欺诈!”朱女士大怒,要和原来给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质,却被告知那人已离职,无法查证。
朱女士要求见银行经理,谁知经理出差,工作人员只给她人寿保险的售后电话,让她打电话去问。
朱女士忍着怒火来到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她买的是5年缴费的终身人寿保险,本金要71年后才能取回,如果现在取回,是违约,将会损失一大部分资金。
真是太坑人了!朱女士问如果我死了呢?
保险公司说那可以退回已交保费和每年的生存金及分红。
朱女士告诉她自己买的是银行5年期理财,不是保险,如果知道是71年的保险绝对不会买,自己是被坑了,要求退回本金,但保险公司说你签了字,白纸黑字生效,他们按规定办事,让她找银行协商此事。
而朱女士好不容易找到银行经理,对方却是在推诿,让她找保险公司。
这让朱女士又气又急,无计可施,只好求助于警方。然而,警方表示这是经济纠 纷,建议她采取司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朱女士对打官司头疼,于是她打算求助当地的调解员试试。
原来朱女士因为老房拆迁,拿到500万赔偿款,全家商量后决定将这笔钱存银行,收息稳妥。
于是在她对比各大银行年利率后,走进了一家银行,工作人员面带微笑招待了她。
朱女士说要把500万存成5年定期,工作人员一听数额,满脸堆笑向她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说这款理财产品比定期存款高很多。
朱女士心动了,她反复确认这是缴费5年,到期可取的理财产品,安全有保障,于是她在业务员的引导下签了字。
回家后她跟家人说起这事,她的小姨也在场,她听了也很心动,就让朱女士把她的340万也买成这款理财产品。
一晃5年过去了,理财到期朱女士到银行取钱,不料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取不了,一问才知道她买的不是理财产品而是终身保险,让她去保险公司问。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和朱女士来到银行找行长,可行长却说她不了解此事,要调查,让他们去找保险公司。
但保险公司仍然是之前朱女士的说法,这次工作人员说,如果朱女士急需用钱,每个保单都有现金价值,可以向保险公司贷 款,且利率很低。
调解协商未果,朱女士便将此事发到网上曝光,打算走司法解决。
没想到,此事一曝光,在网上迅速发酵,评论区像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谴责银行和保险公司,并爆料了很多相关事件。
一时间把银行和保险公司推到了风口浪尖,最后迫于影响和压力,他们做出了让步。朱女士拿回了840万的本金和利息。
结 语
这起事件引起广泛的讨论,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行为存在误导和欺诈行为,导致朱女士等客户遭受了经济损失。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银行的声誉和信誉。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该保持警惕,认真了解产品的性质、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被误导或欺诈。
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并及时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
而社会应该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同时,媒体和公众也应该发挥监督作用,揭露类似事件,推动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行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素材来源: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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