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张文英 李德鹏

两个“卡农”牵出隐匿的上线

原先,是程某带着谢某前往某商业预付卡公司,通过刘某购买了大量商业预付卡。警方顺藤摸瓜,在预付卡业务大厅附近抓获刘某,刘某原是该预付卡公司的员工,离职后仍从事业务代理、倒卖预付卡,程某、谢某购买的预付卡正是刘某借用现公司员工权限办理的。

民警还发觉在程某、谢某购买预付卡的相近时间,刘某会收到某黄金回收店铺经营者的转账,之后刘某又将转账资金转给了多个不同账户。

第二步是将“卡内资金”两次转换形式。程某和谢某收取赃款后按照李某要求,通过刘某刷卡购买预付卡。刘某随即前往附近合约商户购买大量金条,转换为贵金属。

第三步是将财物转换回现金。由刘某前往黄金回收店铺变卖黄金,钱款回归资金流后,再逐笔转入李某指定的全新银行账户,最终流入诈骗分子手中。

制发检察建议:预付卡发行和贵金属交易需警惕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觉,涉案商业预付卡公司存在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不严格、对员工日常治理不严格、内部操作权限外泄、风险预警不到位等问题,涉案黄金销售店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也需进一步强化。

此外,检察官还前往两公司开展法治讲座,围绕识别异常交易、预防员工犯罪进行专题法治教育,以检察履职为企业健康进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