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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雅安

天全微生活微信号:(tianqwsh)编辑制作

秋末冬初即将进入防火期,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雅安市林业局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向社会公开通报2023年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件,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希望广大群众要以案件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以严的措施、铁的作风,决胜决战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

案例一:

2023年3月5日,宝兴县五龙乡人民政府接县林业局电话称发现五龙乡东风村有烟点,五龙乡人民政府赓即开展调查。经查,系五龙乡东风村村民吴某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该行为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2023年3月15日,五龙乡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吴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2月28日,荥经县严道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蔬菜村耕地处有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情况。经查,城东社区居民兰某某在蔬菜村五里山林区内抽烟乱扔烟头造成燃烧。其行为违反了《荥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严道街道依法对当事人处罚1000元。

案例三:

2023年3月7日下午6点半,天全县城厢镇军城社区村民黄某某在自留地内烧荒,过火面积3处,面积共计16平方米。城厢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天府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案例四:

2023年2月3日,名山区蒙阳街道德光村村民黄某某在自家房屋林地旁露天焚烧秸秆时,被过往人员发现,德光村两委赓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灭火,黄某某承认自己违反《森林防火条例》《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令》的行为,德光村两委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严厉的思想教育和森林防灭火知识普及。并依据乡规民约给予其经济处罚,责令其写下检讨书。

案例五:

2023年1月4日,泸石高速10标段下的雅安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野外动火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小水村蚂蟥沟施工地(位于防火区)进行电焊。该行为违反了《石棉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以及《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属于违规野外用火。石棉县安顺场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0000元。

案例六:

2023年7月9日15时许,群众报警称在芦山县龙门镇王家村王家山山上有大量浓烟,接警后民警会同镇政府立即赶往现场将火扑灭。经查该火情为龙门镇王家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地边焚烧杂草造成的。目前,龙门派出所已按程序移交龙门镇政府处理。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野外用火的规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