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便捷、好开……

基于电动自行车的特点,

不少人选择它作为代步工具。

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你,

已经成为我市交通系统中

当之无愧的“主力军”之一。

但随之而来的,

是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为种种危险的骑行行为,

导致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事关骑行安全,

瑞金公安交警发出五个预警!

@全体电动自行车骑乘者,

请务必重视!

错误观点:

“机动车道那么宽敞,我的电动自行车开进去影响不大!”

按道行驶,安全才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若强行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硬碰硬”,只会是受伤害更大的那一方。

错误观点:

“戴头盔太不舒服了,我就骑很短的路,没事的。”

头等大事,不可“帽”失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安全防护性能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员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相关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小小的安全头盔,可以说是“保命神器”了。同时要注意:头盔≠戴头盔,安全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

错误观点:

“俩孩子都小,一个站前面踏板上,一个坐后座,我骑慢点不会有危险的。”

搭人少点,安全多点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错误观点:

“为了少绕路,逆行这一小段应该危险不大。”

逆行危害大,捷径不可走

不要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遇到突发状况好控制,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如果因为逆行而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承担的事故责任比重很大。

错误观点:

“虽然是红灯,但我看往来没什么车,我加个速就骑过去了,省时间。”

红灯停,绿灯行

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最终吃亏的是自己!一旦发生事故,骑乘人员容易受伤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在道路上骑行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特别是现在很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了倒计时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合理预估通过时间,绿灯亮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瑞金公安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上述这些危险骑行行为,

必须避免!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戴好安全头盔

各行其道

不闯灯逆行

不超员超载

共同维护红都瑞金

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中山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