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查处一起无许可证、未按许可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案件回顾
  11月29日上午,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人驾驶一辆白色货车在辖区内各处收购废机油。获悉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于当日12时许在象市镇某车行将正在收购废机油的两名男子当场查获。
  经调查,两名违法行为人宁某华、王某铁在无营业执照、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在慈利县违法收购废机油1715千克。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宁某华、王某铁对其无许可证、未按许可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宁某华、王某铁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旧油桶、油桶皮、残留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对其收集、利用、处置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依法依规开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来源:慈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