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禹州”信用公开行政处罚显示,近日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禹州市钧都医院多收取床位费一事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4272元;罚款55728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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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市监处〔2023〕818号

违法事实

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该医院向住院患者收取三人间床位费20元,收费代码分别为“110900103”及“1109001031”。

其中代码为“110900103”收费6元/床/日,代码为“1109001031”收费14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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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禹州市医疗保障局 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禹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禹医保(2019)28号)及《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21版)的规定,

当事人设立的收费代码为“1109001031”的三人间床位费,不符合《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21版)规定,属于自立收费项目。

当事人提供的收费明细显示,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当事人自立收费项目三人间床位费(收费代码1109001031)共收取2448次,每日每床收取14元,共收取34272元整。

2023年11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当事人未将多收款项退还患者。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款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4272元;

2、罚款55728元,上缴国库。

处罚机关: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截至日期:202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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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双击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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