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从单位开车回到到车库,下车后去后备箱拿东西,突然发觉车的后围挡被刮破了,感觉很茫然,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被挂破了,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马路上路况都很好,只能估计是在单位上停车时刮破的。

车子破旧情况

我马上拨打了保险公司报险电话,说明了基本情况,几分钟后就有当地的理赔员电话联系了我。

但让我感觉到很不中意的是,对方理赔员在电话里就语气生硬地要求我马上把车子开到事故现场,再去找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不予理赔,并告诉我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

我感到不快,告诉对方理赔员说:“今天是周末,我不会去到现场,也找不到现场,如果你处理不了,就不处理,我会再次联系你们公司”,然后挂断了电话。

理赔员五分钟后又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要了车子目前的停放地址,告诉我20分钟后过来处理。

理赔员来到车库后,对着车子一顿拍照,查看了损失情况,又拍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告诉我如果去他们指定的维修点修理,3000元以下就直接赔付了,不需要去现场,也不需要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但我坚持要求去4S店维修,他估量了一下,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大概在10000元,这就必须去到事故现场,还是要我去找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但这一次他的态度好了很多。

我现场就质问理赔员,为什么第一次在电话里要求我无条件去事故现场,看了车损情况又说3000元以下的损失可以不去事故现场,那究竟要不要去事故现场的标准是什么呢,为什么第一次在电话里面不告诉我呢。理赔员哑口无言,只说这是公司规定。

我当着理赔人员的面再次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坚持要去4S店维修,表示当天周末,也不会去事故现场,因为确实不知道事故现场具体在哪里,另外,交警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理赔的条件之一要投保人出具。

当天晚些时候,又有一位自称是保险公司的人和我联系,给我解释他们公司的各种规定,我拒绝接受。

到了这周一,我再次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询问事故处理进度。

几分钟后,理赔员和我联系,电话里面表示,今天可以来单位看现场,我们约好下去见面。

下午到了单位,我提供了几个可能的地点,理赔员拿着尺子和手机一边比划一边拍照忙乎了半个小时,也不能确定究竟是在哪里刮坏了车子,最后告诉我等领导审批。

我当时也拨打了122报警电话,但交警表示没有事故现场他们不出警,需要事故证明直接去交警队开具即可,并把开具证明的具体地址和时间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了我。

到了周二,理赔员电话里告诉我如果我同意去他们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不用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全部理赔;如果我坚持去4S店维修,如果不能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只理赔70%,需要我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全部理赔。

我当即表示不同意他们的处理决定,并会保留向保监会(12389)投诉的权利。

隔了不到半个小时,对方再次和我联系,说他们可以安排我去4S店维修,但希望我可以接受他们指定的4S店,虽然他们指定的4S店有点远,但4S店可以提供上门取车、送车服务,我也就不再坚持。

事情到这一步,保险公司终于在现场核查(其实也没找到事故地点)之后,在我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在4S店全额赔付了我的损失。

4S定损金额

4S店最初给出的定损金额为9976元,最后的结账单为9258元。

4S店账单

通过这次理赔,我其实也很能理解保险公司的讨价还价、步步为营,它们也是为了成本操纵,同时尽量降低被骗保的概率。但我觉得,投保人在出险之后的理赔感受才是最应该被照顾到的,至于对道德风险的操纵,有法律来保证,更不应该优先于对客户的服务之上,这样就本末倒置了。

2023年12月3日

长沙市梅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