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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为出行提供了便利,无论是上街买菜、接送娃上下学,还是上班通勤,都能够看到电动车的身影,不过广大车主需要注意了,一个月以内,请淘汰超标电动车,否则违规上路就会被罚款、扣留,多个省市已明确,快来了解一下,以免到时候受到处罚。
浙江台州:集中淘汰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会罚款500,便可扣车
近日,浙江台州交警发布宣传视频,明确已经满7年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目前要求车辆逐步淘汰,从2023年10月23日起至年底,对上路的电动车实施严查。
对于骑行超标电动车上路的车主,将会受到以下标准的处罚:
1、第一次被查到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责令改正并提醒及时淘汰报废。
2、如果是第2次查到继续骑行超标电动车,并且不愿意当场报废淘汰,处罚500元。
3、如果第3次仍然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将会扣留超标电动自行车。
4、另外要求不能使用无牌电动车,如果查处无牌照超标电动车上路的,一律扣留。
山西吕梁:2024年1月1日起,不达标电动车不得上路
根据《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吕梁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近日,官方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这也就意味着,吕梁市的超标电动车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需要进行淘汰,从1月1日起,将不能继续上路行驶了,违规上路的话就会受到罚款,甚至扣车处罚。
广州:2023年12月1日起,这类电动车不能上路
在2021年11月,广州开始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旧国标和新国标的电动车,安装黄色过渡号牌,并且明确过渡号牌的有效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过渡期结束以后,号牌自动失效,不可以继续使用。
也就是说从2023年12月1日起,广州市悬挂黄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了,如果继续骑行这种车辆违规上路,被交警拦下的话,就会受到300~500元的罚款,对于拒不改正的车主,可以直接扣车,强制淘汰。
总结:
目前,多个省市已经明确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将不能继续上路行驶,如果违规上路被交警发现的话,轻则口头教育,重则罚款扣车,所以,在这些地区的车主,抓紧时间淘汰超标电动车,更换为新国标电动车,以免影响上路行驶。那么,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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