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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4日)上午,越牛新闻报道绍兴柯桥玉兰花园高层小区一户住宅发生火灾,引发关注。(此前报道:柯桥玉兰花园发生火情,消防及时处置!无人员伤亡)

据了解,事发小区玉兰花园距离瓜渚湖北岸公园直线不到100米,是不少绍兴人眼中的高品质小区。

“昨天晚上大概9点左右,突然听到了消防车的声音,后来群里就有人发视频说小区里着火了。”住户邓女士告诉越牛新闻记者,她家离起火房屋较远,日常生活并未受到影响。

提起昨晚发生的火灾,肖女士仍是心有余悸。事发时,她正在起火楼栋顶楼的姐姐家里做客,“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往上还是往下跑。穿着拖鞋从28楼沿着消防楼梯一路狂奔下楼,还好人没事。”

“火灭了以后我姐姐已经回去住了,起火房子隔壁的住户也是我朋友,他们损失比较大。”肖女士告诉越牛新闻记者。

据了解,火灾发生地为该小区23层的一户住宅,“主要是阳台,(火)20多分钟灭掉,没有人员伤亡。”

今天上午,有网友前往起火房屋查看,从他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屋内几乎被烧毁,地上一片焦黑满是残渣,阳台的玻璃有一半消失不见,护栏也已经弯曲变形。

视频截图

今日晚间,越牛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房屋阳台破损严重,楼上住户的阳台有被烟雾熏黑的痕迹,邻居家的阳台也有一定程度的受损。

据后浪新闻报道,邻居称是夫妻吵架放火烧屋,现在两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两人为租客,非网传的外国人。着火的住户的邻居主张房屋损失需赔偿。

越牛记者就此事致电玉兰花园所属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事已涉及刑事案件,具体信息不方便透露。

那么,邻居火灾殃及自己,该如何索赔?记者也向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进行了咨询。

陈律师表示,火宅事故从民事赔偿角度,因受火情波及的邻居,可以向发生火宅的房屋房主基于相邻权主张赔偿;从过错责任原则,亦可向实际纵火人基于侵权损害赔偿主张相应损失,而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是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具体而言,侵权人及其赔偿责任的判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民法典》第三章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来源 :越牛新闻@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