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何思明

原本是他人眼中郎才女貌的一对佳偶,为何忽然成为对簿公堂的原告和被告?近日,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被离婚”分财产的故事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大讨论。面对本案中女方的遭遇,广州市公证处公证员告诉记者,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提前把一些事情交待清楚,能够避免身后的麻烦。

原来,该案中的当事人康女士是一家外资公司的行政主管,家境优渥,十分上进。因工作对接事宜,王先生认识了康女士并展开了猛烈追求。不久,他们便登记结婚,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婚燕尔。婚后的王先生,仍然和婚前一样,对康女士的体贴细心可谓有增无减。直到一场噩梦的来临。

康女士的父母在一次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抢救无效双双去世。料理完父母的身后事,突然有一天,康女士收到一份法院发来的传票,王先生居然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要与她离婚

经了解,康女士的父母遇车祸意外去世,遗留有九套房产和商铺,还有1000多万元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价值约2亿元。康女士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早于她的父母去世,康女士的父母去世之前未曾订立遗嘱,康女士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理所当然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然而事实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康女士继承的遗产,是她和王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不久后,康女士就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一份补充诉讼,王先生要求分割康女士继承父母的遗产。

面对该案,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广州市公证处公证员表示,如今,对遗产继承“有言在先”得到广泛认同。立遗嘱的好处,就是提前把一些事情交待清楚,避免身后的麻烦。另外,在结婚之前最好是能讲清楚财产问题,否则以后会有很多麻烦。真的到了矛盾难以调和的时候,各方都会认为自己是对的,这时候通过谈判解决财产分配问题就很难了。

就本案而言,康女士的父母生前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指定遗产归女儿一人继承或女儿、女婿共同继承及各自所占的份额。除此之外,康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前可以办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约定财产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索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编辑:苏惠琳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