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公司,在1个月内,2次中标自贡市某人民医院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而且,该公司竟然每次都提供了虚假材料!发生这样的奇葩事,让前来参与投标的竞标者们,相当气愤!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财政局公布今年第35号、第37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披露了一家名叫“自贡某森贸易有限公司”,2次提供虚假材料,中标自贡市某人民医院2个200多万元的政府采购案。

我们先来看看第35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的项目。

2023年7月26日,自贡市某人民医院公布《塑料口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261752.60元。

8月16日,采购项目流标后,于8月18日进行了第二次招标。9月8日该项目公布结果公告:自贡某森贸易有限公司以999841.20元中标。

9月28日,某森公司与自贡市某人民医院签署了政府采购合同,并公布了合同公告。与此同时,竞标人——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发起了投诉。

国鼎公司在投诉中称,某森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虚假声明。

那么,国鼎公司的投诉是否属实呢?笔者注意到,某森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制造商(安徽志峰包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而据天眼查显示,志峰公司的人员规模小于50人,参保人数仅为3人。

11月24日,自贡市财政局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然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还是原先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事实上,国鼎公司这样的投诉遭遇,仍在自贡市某人民医院继续上演,而且还是这家公司,中标的日子,还是今年的9月。

9月26日,某森公司第二次以948940元中标自贡市某人民医院日用纸类采购项目。

事实上,在此前的8月22日,该公司就已经中标过该项目,

后来查出该项目采购文件,使用了作废国家标准,导致废标。(采购文件使用作废的国家标准,令人费解!)

10月17日,某森公司与自贡市某人民医院签署了政府采购合同,并于次日公布了合同公告。与此同时,竞标人——四川麦德恒豪商贸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发起了投诉。

巧合的是,麦德恒豪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与35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的一样:某森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天前,也就是11月29日,自贡市财政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不过,更加巧合的是,该项目竟然与35号投诉项目一样,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同一家公司,同一个采购人,在1个月内,反复提供虚假材料,竟然还能多次中标!这样的政府采购,吃相真的太难看了!而且,既然提供了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那么,这家公司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有业内人士如此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