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丢失手机,后报警寻求民警的帮助,民警在调取监控后已经确定了捡到手机的男子,但当男子向女子索要2000元费用,并威胁女子不给钱就刷机时,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却表示,由于这种情况并不属于

刑事案件

,警方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他们建议女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不知道这位民警是怎么干上民警的,到底还懂不懂法?《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拾得人不仅要归还手机,还必需妥善对手机进行保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手机损坏的,拾得人还必需赔偿。

当然拾得人也可以向遗失人收取一定的感谢费或者保管费或者为了归还手机产生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但不能因为遗失人拒绝给予费用而拒绝归还手机,更不能以此强制对方或者威胁对方必需给多少钱,如果拒不归还轻则构成非法侵占罪,重则构成诈骗罪。

如果按照民警的说法,非刑事案件你们不管也没有权力管,那么要你们还有什么用?你们都可以下岗了,一天天的那有那么多刑事案件,不是我贬低你们,普通案件都解决不了,还能指望你们破刑事案件?真是贻笑大方。

所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的案件全都不是刑事案件,你们是不是也没权管?街上打架斗殴的也不是刑事案件你们是不是也没权力管?我打人只要对方伤情达不到轻伤的标准,那怕打的头破血流,你们是不是也没权管?

如果不是刑事案件你们都没权力管的话,女子报警时,你们干嘛要出警?你们都不能管这事,你们出来干嘛?来给女子添堵吗?我代这位女子谢谢你哦。

这位民警成功的把火引到了自己身上,此事的重点现在已经不是男子归不归还手机的问题了,而是应不应该开除这位民警的问题了。

个人强烈建议直接开除这位民警,永不录用,并加强对当地派出所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指望这样的人守一方平安真的是痴人说梦。

这位民警简直是给当地的司法系统抹黑,我实在想不出平时他是怎么工作的?此人就是司法系统的蛀虫,如果不尽快处置了,保不齐会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一直强调老百姓无小事,有事找警察,难道这些仅仅是口号吗?

拓展案例

案例1:前不久一位保洁人员捡到了一根金项链,没认真保管,在保洁员手上又丢了,最终被判赔五万元。

案例2:一位大爷捡到了一份工程图纸,索要两包香烟,最后遗失人感觉不值得,也没给大爷买两包香烟,民警给大爷普法了好一会。

如果这位民警不懂法又不想学法,请你挪个地方,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如果不懂法但还想学法,请去当地的新华书店买几本关于法律的书读读,如果没钱就问你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