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16时许,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太阳镇综合执法大队,被质疑酒后执法开罚单。有多段视频显示,执法人员被质疑喝酒,一名疑似正在开罚单的城管降服的人说,“什么喝酒执法,喝瓶啤酒也算喝酒执法?喝瓶啤酒算喝酒了吗?”
且发票上信息显示,罚款理由为“大货车涉嫌违规进入集镇”,金额100元,开票单位系高安市太阳镇综合执法大队。
大货车驾驶员金先生称,因不熟悉路况误入集镇,被一群城管人员拦下,说这个道路不让走,要罚款。他们用那个村里面小组开的收据,拿个人收款码,写收据的时候闻到一身酒气特别浓重。金先生称,城管罚款一没有相关手续,二没有执法证,还酒后执法。有记者针对该事件进行了采访,太阳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称,正在核实调查。
12月5日,太阳镇综合执法队员丁某生工作日违规饮酒、违规执法,情况属实。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责令丁某生停职检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整改。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监督、帮助。
对于这个事件,我们不能一股脑地抨击城管。第一视频公布人开着大车,是否存在违章的情况,这点要搞清楚。不能因为对方是公职人员身份,拿手机拍了,就忽略了这个问题。
对于城管来说,那问题就太多了。第一是一身酒气,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条例。再者,城管到底有没有权力干交警的活,这点还有待商榷。那开了罚单,最后扫个人码,进了私人腰包,这点尤其不能饶恕。
当然,当地的整个执法队伍都存在问题。酒后这么大的味道,同行的其他人闻不到?既然闻到了,为什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实际上,公职人员酒后乱收费是一种违反职业道德和职责的不当行为,严峻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的权益。对于这种情况,有以下解决方法:
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对职责和责任的认知,增强对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敬畏之心。
2. 强化内部治理:建立健全行政治理制度,明确公职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治理,确保其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3. 加强惩戒和问责机制:对于酒后乱收费的公职人员,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并且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其他公职人员。
4. 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同意公众对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揭发和监督。
5. 完善服务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收费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和程序,防止公职人员利用酒后状态乱收费。
6. 增加公众参与度:加强公众对公共服务收费的监督和参与,勉励公众对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群众监督机制。
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机制,才能防止公职人员酒后乱收费等不当行为的发生,并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敬畏和保护。
同时,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不当行为,促进公职人员的规范行为和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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