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召开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普洱全市两级法院切实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扎实开展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努力实现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会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卫东介绍了谭某等5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是普洱市金融放贷领域极具代表性的重大涉黑违法犯罪案。
2011年以来,谭某伙同他人以虚报注册资本的方式成立多家空壳公司,骗取贷款,高利放贷,并招募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进行非法催收。同时在思茅、景谷、澜沧等地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谭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通过行贿、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实施骗取贷款、高利放贷、催收非法债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家金融机构损失8000多万元,其他集体和自然人损失上亿元。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谭某等人,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财产刑47人,罚金819.2万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11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同时依法判处退赔被害人和附带民事原告的各项损失,追缴违法所得,依法处理涉案财产。
本报记者 谢玉鑫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