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自然资源部批准、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00长春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2023年)”(简称“长春独立坐标系”)。

据了解,“长春独立坐标系”是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长春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该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球椭球的基本参数和高斯-克吕格投影,设置东西两个投影带,以126°经线分界。

西部投影带中央子午线为125°18′00″,投影面大地高程为130米,原点为(0°00′00″,125°18′00″),坐标加常数:北方向为-4260000米,东方向为200000米,适用于长春市主城区、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公主岭市;

东部投影带中央子午线为126°00′00″,投影面大地高程为0米,原点为(0°00′00″,126°00′00″),坐标加常数:北方向为0米,东方向为42500000米,适用于榆树市。

当项目横跨投影带分界线时,一般可根据管理或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东部或西部投影带坐标系。

2024年1月1日起,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使用“长春独立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相关数据成果和信息系统,应逐步转换到“长春独立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026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长春独立坐标系”,长春市原来采用的长春市坐标系统和长春市高程系统,以及其它非“长春独立坐标系”和非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部停止使用。国家对使用坐标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长春独立坐标系”及成果依法进行管理、更新和维护,负责全市使用“长春独立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长春市测绘院负责“长春独立坐标系”成果保管和推行使用的技术支持,以及其空间定位基准体系的建立、维护、应用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