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进行说明。

晋城市2022年制定的《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满一年,运行效果良好,将其制定升级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对加快推进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还对条例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做出了说明。条例专门规定了市县两级政府审批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纳入审查范围,同时,对一些如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殊污染源地区内的,以及桥梁、隧道等工程纳入豁免清单。要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明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参建方职责,共同保证海绵城市设施建设质量。

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为主线,结合晋城市实际,坚持有特色、可操作、小而精,力求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共五章28条。

来源:山西画报

编辑:王斯诺

复审:李鹏飞

终审:杨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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