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遭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竟然高出123万元再次中标!被笔者实名举报后,再次遭到行政处罚!这样的奇葩事,就发生在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中医医院。

昨天,井研县财政局公布今年第9号《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7日参与井研县中医医院医用内窥镜(二次)采购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被处以罚款:473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事实上,这已经是永庆公司,在井研县中医医院的这起政府采购项目中,遭到的第2次行政处罚。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采购项目呢?该公司为何在同一个项目中,遭到了两次行政处罚呢?

2023年2月14日,井研县中医院公布《医用内窥镜招标公告》。预算金额:473万元。3月8日,该项目公布结果公告: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以236.5万元中标。

5月30日,该项目突然公布更正公告:因永庆公司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经井研县中医医院党总支委会研究决定,同意重新开展采购。

7月10日,该项目公布二次结果公告:第一次中标后弃标的永庆公司,竟然再次以3597900元中标了!不过,这次的中标价比第一次足足高了1232900元!

7月26日,井研县财政局对永庆公司在第一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事,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36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

那么,同一个采购项目,永庆公司第二次中标的产品,为什么会出现100多万元的差异呢?

笔者将两次采购的主要标的信息,进行了逐一比对发觉:第一次和第二次,16项品目中,共有14项产品,在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却直接上涨了638500元!有多项产品干脆直接翻倍!

8月10日,笔者以《马甲没换却涨了63万!乐山井研县中医院政府采购涉嫌违法?》为题,披露了井研县中医医院此次473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嫌违法之事,引起业界一片哗然!

次日,笔者就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9月8日,乐山市井研县卫健局正式予以受理,并于9月18日作出《答复意见书》称,“目前已暂停相关采购事宜,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

10月18日,井研县财政局在出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中,认定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无效!

昨天,乐山永庆商贸有限公司在井研县中医医院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第二次遭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