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12月6日消息 近日,湖北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引导和激励退休医务人员下沉基层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促进和引导退休医务人员下沉基层服务,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助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通知》提出的退休医务人员主要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办理退休手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并且乐于服务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的退休医务人员(含临床、护理、公共卫生、医技和管理)。

退休医务人员采取自愿原则下沉,县级医疗机构中、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务人员可选择下沉乡、村医疗机构服务,省、市级医疗机构中、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务人员可选择下沉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服务。鼓励各地在下沉医疗机构设置专家工作室,聘请副高及以上职称退休医务人员担任首席专家。医疗机构安排下沉退休医务人员参加适宜的门诊、住院等业务工作,以及参与临床教学、课题研究、学术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退休医务人员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智力技术优势,帮助下沉医疗机构在能力建设、学科建设、医疗质量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章立制,带动基层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县(市)及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医务人员下沉服务的薪酬待遇保障、住房保障、交通保障、人身安全保障(购买意外险)、医疗责任等方面政策。各地要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引导省内退休医务人员优先下沉服务本省县域内医疗机构,尤其是“口子县”县域内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退休医务人员资源,促进退休医务人员均衡分布至全省各县(市)。

《通知》要求明确各方职责,省卫健委负责整体统筹谋划,市(州)卫健委负责具体协调,指定专门科(处)室负责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对接收集人员需求等信息。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及下沉机构具体工作的开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任务,专项布置、专人负责,全面了解和掌握有意愿的退休医务人员信息。下沉县(市)及医疗机构要按照协议约定落实激励保障措施,关心关爱下沉退休医务人员的生活,让退休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生活得舒心、安心。(记者张卓 见习记者左洋 通讯员 孙苗 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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