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朝天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着便衣在云雾山镇境内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开展走访调查,偶遇一未佩戴头盔男子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并意外发现在摩托车车尾搭载一支火药枪。

民警立即亮明身份,对该男子展开盘查。经初步盘查,该男子张某自称系云雾山镇石门村人,其所持枪支为其先辈“祖传”,正欲前往山林狩猎野猪。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及时将枪管内的弹药清空,并将张某连同其非法持有的枪支一并移交辖区派出所,对涉案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应当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踊跃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平安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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