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办案的过程其实是和犯罪嫌疑人博弈的过程,很多罪犯禁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将所犯的事实全部讲述出来。

但是也有一部分罪犯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不给警察带去一点有用的信息。遇到这样的犯罪嫌疑人,警察也是头皮发硬,甚至束手无策。

2014年,石嘴山市就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拥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在作案之后,将所有的痕迹均清除,警察在犯罪现场几乎找不到任何的证据指向。

后来,警察根据犯罪嫌疑人出行的路线,找到了他消费死者银行卡的记录,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为赵勤山。

不过,赵勤山狡猾得很,他被抓捕之后,拒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导致警察需要找寻大量的证据证明他确实为抢劫杀人案的凶手。

最终,经过警察的取证,即使没有赵勤山的口供,也能够证实他为抢劫杀人案的真凶,将他绳之以法,整个案件历时3年6个月。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直接证据

2014年,石嘴山市的公安局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电话里说家里的亲人被杀害,并且丢失了几张银行卡和一些金银珠宝。

经过警察的初步判定,这应该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受害者为一对夫妻,男方被钝器打死,女方被衣服勒死,两人均死状难看,可见凶手的狠毒。

警察立即将现场封锁,但是因为报案之前,家属已经破坏了现场,导致很多痕迹被抹掉。

不过,这么大一起抢劫杀人案要想完全抹掉痕迹是不容易的,警察通过尸体的伤口以及房间留下的血迹检测是否有犯罪嫌疑人的血迹,这样就可以直接定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但是,很可惜,尸体上的血迹以及房间里的血迹都是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在现场留下证据。

除了血迹之外,指纹也是一个很好辨别身份的工具,警察又在现场里里外外检查了留下的指纹。不过,经过鉴定指纹均属于受害者以及他们的家人,没有陌生的指纹。

没有血迹和指纹就意味着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警察又来到犯罪现场的外部,企图捕捉犯罪嫌疑人的足迹,这样至少可以定位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和身高,为确认犯罪嫌疑人铺垫基础。

经过警察的反复侦查,终于在现场查到了一个足迹,不出意外,这个足迹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而且这个足迹被反复踩踏,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盯梢时的位置。

顺着这个足迹,家属有了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犯罪嫌疑人不仅盗窃了受害人的金银珠宝和银行卡,还盗走了家里的一辆奥迪车。

这可是一个重大发现,犯罪嫌疑人肯定是通过这辆奥迪车转移的,那么只要跟踪这辆奥迪车,就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将其捕获。

就在本案遇见光明之后,又迎来了新的难题,那就是犯罪现场的监控因为管道维修而被破坏。

也就是,没有监控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往哪边走了,不过,这不会导致失去犯罪嫌疑人的方向,毕竟车辆的目标很大。只是查找监控的范围会增大,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也会延长。

警察马不停蹄地到各个交警队寻找道路监控,看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经过几个路口的监控,警察终于发现了这辆奥迪车的踪影。

根据车辆行驶的方向,警察判断犯罪嫌疑人应当是往内蒙古乌海市的方向前进。为了加快侦查,当地警察寻找乌海市警察的协助。

通过两方警察的合作,终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赵勤山,他在内蒙古乌海市丢弃了奥迪车,采购了很多的黄金,均用受害人的银行卡结账。

然后,他来到火车站,打了一辆出租车往银川方向前行。

不过根据警察的判断,这名犯罪嫌疑人心眼很多,很有可能是为了扰乱警察的追踪,耽误时间,实际上并没有去银川,而是在中途下车。

所以,警察先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根据司机的叙述,他确实没有直接去银川,而是回到了石嘴山,再去的银川。

根据受害人银行卡的信息,犯罪嫌疑人来到银川就是为取钱,他从受害人的银行卡上取了26万元。

在警察的追捕下,犯罪嫌疑人终于在银川市落网。不过,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并没有给警察带来便利,反而给警察的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案件调查没有口供,只能根据物证串起证据链

警察本来以为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就能尽快破案,但是没想到这名犯罪嫌疑人赵勤山什么也不承认。

面对警察的讯问,他总是说自己什么也没干过,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抓他。怎么逼问也没有答案,警察只好从物证方面入手,寻找他作案的工具、犯罪所得等等物证。

警察最先找到的是他藏在家里的一部分作案工具,包括假发等物品,这是赵勤山为了购买黄金不被发现的伪装物品。

这一物品和监控里犯罪嫌疑人购买黄金的假发一致,可以初步证明用受害人银行卡购买黄金的人就是赵勤山。

而受害人的银行卡在赵勤山被抓捕的时候就找到了,就在他的包里,这样这两个证据就可以串联起来。

接着,警察又在赵勤山家里的吊顶中发现了现金,与受害者银行卡里被取出的现金一致,这也能初步证明赵勤山就是取走受害者下现金的人。

后来,警察又在犯罪现场和奥迪车后面发现了两颗纽扣,这两颗纽扣被鉴定为同一衣服的扣子。

只要证明赵勤山是这扣子的主人,就能证明赵勤山到过犯罪现场,并开过这辆奥迪车。

最后,警察在奥迪车行驶的路上发现了赵勤山的作案工具,杀害受害者的钝器等物。

有了这些物证,警察就能证明赵勤山去过犯罪现场,开走了奥迪车,并且拿着受害人的银行卡购买黄金且取钱。但是,让警察意想不到的是,赵勤山矢口否认他干了这些事。

用赵勤山的话来说,这些都是别人陷害他,放到他家里的,不是他自己干的。

警察不得已请教检察院,这些物证是否能够定赵勤山的罪,警察还要摇了摇头,就算证明了赵勤山拿走了银行卡,也无法证明赵勤山杀了人。还是需要让赵勤山开口或是找新的物证。

赵勤山那里是套不出任何话了,与其让他开口,还不如利用这笔时间,寻找新的物证呢。

在不断的勘察之下,警察终于找到了凶器,有了作案的凶器,就能证明赵勤山是杀人凶手了。

同时,为了串联证据,警察还请赵勤山的家属通过监控指认,经过赵勤山家属的指认,能够确定开车的人、购买黄金的人均是赵勤山。

整个案子到这里没有一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是物证,这是与一般犯罪不同的地方。

后来,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和法院的审判,最终确认证据充足,判决赵勤山死刑。

整个案件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可以说是最警察的考验,因为寻找证据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好在,案件最后的结果是圆满的,警察给了受害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