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0〕4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旨在加强大运河洛河段国土空间管控,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并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核心监控区和滨河生态空间的项目准入分别列有正面和负面清单,明确允许和禁止的建设项目类型。此外,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联审制度,完善“一事一议”联审工作机制,建立大运河保护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信息披露,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并最终由洛阳市人民政府解释本细则。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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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细则中还包含了名词解释及技术文件、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项目准入管理、大运河洛河段遗产构成和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附件,方便实施时的参考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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