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最近特别多,网传湖南一超限检测站以超载为由,强行卸下货主8筐橘子。本以为吃了就完了,却不想碰到一个“不懂事”的货主,于是尴尬的一幕出现了。第二天货主取自己的橘子时,原本8筐橘子只剩4筐半,据当事人说,在卸货现场,有一筐橘子就被超限站工作人员吃了。事情曝光之后,超限检测站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件还在调查中,检测站将吸取教训,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官方通报:当事货主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超限检测站向货主道歉,并赔偿赔偿遗失柑橘与转运车辆租赁费共计800元,2名当班工作人员被停岗处理,双方达成和解。谁知第二天,货主发视频说:真实情况与通报的内容不相符合,并坚决不接受通报内容。

从整个事件的经过和结果来看,估计这个超检站通过这种方式损害车主利益的现象绝不是这一次,而且一般都笃定当事人不会回来取,没想到这一次遇到了一个硬茬,这就尴尬了。其实对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是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下面一一来分析一下。

一是车辆到底超载不超载。据当事人自己叙述,12月4日,他从湖南常德石门县拉了一车橘子往吉林长春送,过地磅显示不超载。当晚,车在207国道湖南临澧县白虎山超限检测站被强行卸下8筐橘子,理由是超载。并指出在卸货现场,有一筐橘子当时就被超限站工作人员吃了。那么为何两地的地磅显示结果不一样呢?货车到底超载不超载呢?估计这个问题现在没有办法回答。依据常规的判断来看,网友更倾向于货车不超载。那为什么在检测站会显示超载呢?我相信每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在第四点里我们用数据来说话,我就不说明了。

二是丢失的2筐半橘子哪里去了?由车主反映的情况来看,现场就有一筐橘子被吃了,估计是正在吃,检测站人员不是太多,不可能当场就吃一筐,估计当事人的叙述有点偏差。但是官方通报的其他2筐半橘子遗失,真的是遗失么?肯定不会,其实大家都知道被这些人吃了,或者带回家了。也许是检测站认为这样表述很丢人,但是在我看来,能够勇于承认错误不丢人,如此遮遮掩掩,模糊处理的方式才丢人。其实事情摆在那里,网友们并不傻,这种掩耳盗铃的低级手段怎么能够糊弄过去呢?这事情这么难查么?检测站东西遗失了难道都不用管,不用查清楚?想要面子,结果丢了里子,得不偿失。

三是2名当班工作人员被停岗处理合适么?很多网友认为不合适,其实从这个情况来看,工作人员做这样的事情已经绝不仅仅是这一次,对于这样的事情,虽然感觉不大,但是影响极其恶劣。仅仅被停岗是完全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的,停两天等风头过去了继续上班,那么再过些天该干啥还是干啥,有什么用呢?小时候,父母和老师都会教育我们,小时候拿别人一要针,长大了就有可能会犯罪,很多事情就是要从小处抓起,从细处着眼。可能当地检测站认为吃了几筐橘子是小事,但是他们或许意识不到,他们吃得不是橘子,而是广大老百姓的信任,是当地检测站背后单位的形象。因此,必须对这样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才能体现出当地检测站的态度,仅仅停岗是极其不合适的。

四是当地通报的内容为何与当事人意思不符合?具体有以下几处区别,我们暂且就算超载了,那么8筐橘子为何变成了7筐?如果按照通报的内容来算,0.35吨就是350公斤,也就是700斤,从图中那种筐来看,一筐橘子能有100斤?我相信大家都买过成筐的橘子,一筐大概也就30斤左右,100斤一筐的橘子我还真没有遇见过。再者说,赔偿别人遗失的橘子和车辆租赁费共计800元,但当事人说800元只是租车费用,何来赔偿橘子这一说呢?从这个简单的通报当中,2名工作人员是谁,这种吃了的方式如何定性?算强拿硬要,还是算盗窃?需要不需要行政处罚,仅仅停岗就行了?所以当事人坚决不认同通报的内容。

由此可以看出,现在社会上各种乱象层出不穷,直接都能刷新你的认知。在高速上先是线椒不是椒,3000箱苹果被要求卸下来检查,没有根就不是葱,两颗白菜算混装等等,很多事情的发展都超乎常人的想象。为了为难司机,从中获取一点点的利益,一些个别人真的是脑洞大开,用尽了所有的智慧来刁难这些为了生活奔波的弱势群体。这种乱象不仅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还严重地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让一些利民惠民政策的初衷落了空,直接制造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对于这些不法分子和不良现象,相关部门必须严厉打击,以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党和国家的形象。那么对于本文提到的这个案例,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