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9日下午,河南项城县李寨乡赵堂行政村12岁的赵峰在家无所事事,忽然心开一窍,想到坑塘边钓些青蛙解解馋。当他蹑手蹑脚来到自家责任田的机井沿,伸颈探脑,朝井底窥探猎取的目标时,只见映入眼帘的不是青蛙,分明是两条人腿浮露在水面,登时吓走了三魂,惊走了七魄,“哇”的一声,撒腿朝庄里跑去……

接到报案后,项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程俊华率领16名侦技民警仅30分钟就风驰电掣般赶赴现场。35公里路程,真够神速的。

现场四周的地面上,经过雨水冲刷和围观者践踏,早已破坏殆尽。只有井下那具头朝下,脚朝上,臀部朝南,上身淹没在水中,下身浮露出水面的尸体,无哀无怨,无声无息地给民警们列出一个未解的方程式。由于天色已晚,尸体于第二天上午8点才被打捞上来。

这是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女尸,死者腹部膨胀,颈部、胸部有刀伤26处,深者达心脏、气管,浅者达皮下。

尸检分析及结论证明,死者心脏、气管部位有致命伤两处以上,死后匿尸,均属死者本人所不能形成。显而易见,这是一起被他人用单刃利器刺伤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后又被移尸于机井内的凶杀案。从死者的创伤部位判断,凶手作案手段残忍但又十分蠢笨,不像惯犯或力气过人之徒所为,且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死者当天即被辨认出。她叫孙玲玲,是赵堂行政村孙杨庄人,芳年十七,文盲。据当地群众反映,孙玲玲生前性格开朗外向,爱骑自行车,家活懒,外活勤。其亲属提供孙玲玲是8月27日晚,在赵堂行政村看电影后失踪的。15天来,合家老小已天上地下寻觅一遍,不想却在井内发现了……

是谁杀害了孙玲玲?

排查情况源源不断地汇集到破案指挥部,参战民警很快查明了孙玲玲遇害当天的活动情况:8月27日午饭后,孙玲玲与7岁的弟弟徒步到本乡大董庄姨家;下午5时左右与弟同乘谢木匠的自行车从姨家返回孙杨庄,一块到谢木匠的干亲戚孙某家。谢木匠与孙某及村里另外几个农民说事时,孙玲玲一直站在旁边听,此间,谢木匠的妹夫程某拿出5元钱给孙玲玲,让她去买盒“红云”牌香烟,实际上是想把她支走。

烟买回后,她仍没有眼色地不肯离去,孙某撵她道:“玲玲,你还不赶紧回家吃饭去,站在这儿听啥!”

孙玲玲临走时,甜甜地对谢木匠说:“今晚赵堂放电影,你去看不去?”

没等谢木匠回答,程某接上去没好气地拒绝道:“俺不去!有事。”

孙玲玲一声没言地走了。当晚,同庄有人看到孙玲玲拿一把扇子,在电影场边蹲着看电影。至于她是什么时间离开电影场的,就没有人能说得清了。

还有人反映,孙玲玲到董庄去后,先找到在那儿干活的谢木匠,然后才与她弟弟一起到其姨家,从董庄返回孙杨庄的路上,孙玲玲还用自行车驮着谢木匠走了一段路。

种种迹象表明,谢木匠与孙玲玲当日交往非同寻常。此人理所当然地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谢木匠,时年36岁,两个孩子,爱人哑巴,李寨乡谢寨村农民,该村距孙杨庄村约3公里左右。9月11日,公安民警十分客气地把谢木匠“雅请”到孙杨庄,盘根究底地询问他与孙玲玲的来踪去迹。

据谢木匠讲,孙某有两个与孙玲玲年龄大小差不多的女儿,孙玲玲经常找她俩玩,谢木匠在与干亲戚的往来中,间接认识了孙玲玲。并对与孙玲玲一起到孙的姨家,后又一同返回孙杨庄及孙玲玲骑自行车驮他一段路都直言不讳,但却矢口否认8月27日晚曾到赵堂行政村看过电影。

谢木匠的邻居也证明,赵堂行政村放电影的那天晚上,谢木匠确实在家中“砰砰啪啪”地干木工活……

对谢木匠是抓还是放?

案情分析会上,有的民警认为谢木匠作案毋庸置疑,理由是孙玲玲失踪当天,与谢木匠缠绵不舍,符合熟人作案的推理;另外,赵堂行政村那天的电影演到午夜12点,谢木匠完全有时间设计一个让邻居看到他在家干活的假象后,再偷偷骑自行车到赵堂行政村来它个潘金莲熬药,暗下毒手……

持不同意见的民警则认为,根据“充分条件蕴涵推理”法推断,只有8月27日晚涉足电影场及其附近的人才具备作案时间,只有具备作案时间的人,才有成为凶手的可能。所以在不能认定谢木匠是否到过电影场之前,就认定谢木匠是重大作案嫌疑人,尚为时过早……

民警们破案心切,异议蜂起,接着是一阵难堪的僵持。良久,众人的目光又不约而同地一齐扫向自始至终尚一语未发的程俊华。一双双充满着智慧的目光中流露出让他快快拍板定案,一槌定音的神情。

而他,何尝不想马到成功,立马擒凶呢!在综合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程俊华一字千钧地说:“人命关天,草率不得。在没有掌握谢木匠8月27日晚到过赵堂行政村电影场及其附近这一力证之前,就认定谢木匠是重大作案嫌疑人,理由似嫌不足。为稳妥起见,我们下步应分两步走:一是继续观察谢木匠,看是否能获得铁的证据;二是不能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要重打鼓另开张,广泛接触群众,务求从中发现新线索。”

程俊华暗想,这很可能是一起非预谋流氓杀人案。他说:“为了使犯罪分子早日落入法网,我们也要搞‘两个中心,一个基本点。即以赵堂行政村、孙杨庄为中心,由内向外排查扩展,以作案时间为基本点,重点摸排8月27日晚在赵堂行政村电影场及其附近,年龄约在15岁以上,30岁以下的游荡者。”

天不作美,淫雨霏霏,给侦破工作造成几多不便。

保护群众,打击敌人,这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民警的光荣使命。他们觉得,破不了案就意味着欠了人民“一笔债”,即使无人责备,自己也感到内疚和不安。正是在这种事业心、责任感的驱动下,参战民警精神振奋,忘我工作,仅9月11日一天,便排查50多名平时有流氓行为和其他劣迹,与孙玲玲有过接触,8月27日晚在电影场活动过,经常带刀子或有刀子的青少年。召开重点人员调查会,定时定位,讲清、查清他们8月27日在电影场的全部活动情况。网张四面,能否罩住“鱼”,民警们实在胸无成竹。

当排查到孙杨庄村22岁的杨小元时,杨承认自己8月27日去赵堂行政村看电影了,同时还提出4名见证人。而在相互印证时,那4个人却全部否定在电影场看到过杨小元。

蛛丝马迹,立即引起参战民警的警觉。然而,村干部和群众却一致反映,杨小元平日为人老实,安分守己,说话随便,言不可信,加之杨小元与孙玲玲家居住较远,素无积怨,所以杨小元绝不可能杀害孙玲玲。在这种情况下,参战民警没有对杨小元深究,又继续排查其他对象了。

后经一番比较,民警们感到杨小元身上暴露出的破绽越来越多。

据查,杨小元家三代单传,为了杨家烟火不断,1990年7月,其父母用其姐“换亲”,给他讨了一个媳妇。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由于没有感情基础,夫妻二人始终貌合神离,尤其是在新婚之初,当庄里人逗耍杨小元,询问他与媳妇作爱之事时,杨小元也信口开河,和盘端出,结果被人们当作笑料传播。此事传到他媳妇耳朵里,她从此再也不理杨小元。为了避开杨小元的纠缠,她差三隔五到娘家住,即便回杨小元家一天两晌的,也绝不让杨小元沾身,一靠近她便又挖又拧,所以小两口经常夜里吵闹。

综上所述,参战民警分析认为杨小元有性心理要求,具备作案动机;他自己承认去赵堂行政村电影场看了电影,但缺少旁证,这表明案发当晚他是单独行动,具备作案条件和作案时间;另外作案手段也符合他笨拙的性格特征。于是,参战民警断然决定杀个回马枪,再查杨小元。并调整部署,加强对杨小元的调查。

经过秘密取证,参战民警于9月12日上午在杨小元家获取一件杨小元穿过的蓝竖条白底上衣,上有洗过的血迹斑痕。

在对杨小元的血衣进行科学检验的同时,杨被作为重点嫌疑人带到乡派出所审查。开始,杨小元东扯葫芦西扯瓢,拒不承认杀害孙玲玲,经过7次长时间的询问,在政策感召、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于9月13日晚7时交待了他因强奸未遂,杀死孙玲玲,匿尸机井的全部犯罪经过……

为研究杨小元杀人的动因和犯罪后的心态,当地记者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在看守所高墙内的一间陋室里,约见了目光滞呆,面色苍白,神情惊恐不安,上眼皮几乎哭丧到下眼角的杨小元。双方问答实录如下: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杨小元。

问:为啥把你关进看守所?

答:我杀死了孙玲玲。

问:能讲讲你杀死孙玲玲的详细经过吗?

答:中!那天我干活回家,听俺庄里人说赵堂行政村放电影,我拿块凉馍就去了。在电影场西北角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就出去在电影场圆圈逛悠开了。走到西边打面房时,看到孙玲玲在路边站着,我瞅瞅四下没有人,顿时起了歹心。于是上前问她,就你一个人来看电影的吗?孙答,就我自己。并问我跟谁一块来的,我答也是我一个人。孙玲玲问完就往南边桐树林子里走去,我也赶紧尾随上去。

孙玲玲扭身质问我,你跟着我干啥?我说,谁跟你了。说话间就走上前朝她下身捞摸一把。孙玲玲责问我摸她干啥,我说,摸摸碍啥呢!孙玲玲气怒地说,你家里有老婆,是个男人,我是个小妮,你摸我干啥?于是便祖奶奶三太太地臭骂起我来。我没还嘴,上前搂住她的脖子,想与她发生关系,没得势。孙玲玲猛一挣摔倒在地,躺在地上仍骂不绝口。我用手按住她的胸脯,她挣扎起来想喊叫人,我又把她摔倒,担心喊来人使我丢人现眼,就拿出刀子在她面前晃了几下,企图吓唬她不要再乱喊乱叫。哪知这小妮子软硬不吃,竟拼命与我厮打起来,还狠狠地朝我脸上扇了几巴掌。

我一看事儿闹大了,唯恐张扬出去日后不好做人,于是便狠手朝她胸部捅一刀子。孙玲玲“啊”的一声跌倒于地。这时我想,反正落不上好了,一不做,二不休,扎死她一命抵一命算了,反正是拼上了。于是又操刀扑上前去在她胸部、颈部乱捅起来。不大会儿,她就不再挣扎了,这时我就挟着她的胳膊,把她拖到附近约有十米远的一个机井沿,头朝下把她扔了下去。当时只听“扑通”一声,吓得我也差点儿随她掉到机井里,幸亏不远处放电影喇叭声音高,要不是也露馅了。接着,我浑身颤抖着往家跑,一路上跌了两跤,左脚扭住了,膝盖也磕伤了,当天夜里没有合眼,后怕得很,吓得发抖,担心公安局早晚抓住枪毙我!

问:现在都想些啥?

答:晚上睡不着觉。害怕!光想着提审我。我犯了天条,事大,反正活不成了……

问:想家吗?

答:有一点。我后悔极了(杨小元潸然泪下,神伤气短),船到江心后悔迟,这人世上拿钱也难买到后悔药呀。

1991年12月的一天,杨小元被执行死刑。

写完这个案件,我思忖,8月27日晚他图谋不轨时,如果能意识到强奸妇女是犯罪行为,当他企图将匕首残忍地刺向孙玲玲胸部时,如果能意识到杀人是要偿命的时,他是否会打消恶念?是否还会跌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