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用结合 把握规律 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引新时代检察工作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卜宁昭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扎根中国大地、反映时代要求、回答时代课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基层检察机关要在不断的学思践悟中,学会以马克思主义观点为指引,扎实履行好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责,助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基层检察院在整个检察工作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开展法律监督的最前沿阵地。开创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必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找准“着眼全局、融入全局、站位全局、服务全局”四个定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综合履职,为建设最美太行山水、宜居乐业临城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坚持马克思主义矛盾观,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立身之本。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大职责,在工作中要时刻聚焦和强化主责主业,全力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更主动的姿态、更有力的举措履职尽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临城进程中发挥好生力军作用。

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根本目的也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与党的初心使命一脉相承,要坚持把维护民生民利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诠释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努力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狠抓纪律作风 筑牢思想防线

今年6月29日,临城县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到李保国科技馆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管控能力,有效预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采取“三个强化”措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有力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开展。

强化思想教育,构筑思想防线。该院充分利用周一夜学、主题党日、党课等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遵纪守法教育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该院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及时发布纪委和检察机关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让干警对照自身行为进行检视自查,并适时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帮助广大干警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制度管理,严抓责任落实。该院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干警必修课,进一步夯实干警思想基础,促进提升党性自觉;同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该院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制度,规范办案、办公、办文、办事程序,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思想麻痹和纪律松懈现象。(胡建军 尉敬德)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传温度

“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关心和帮助,让我的企业能正常生产经营。我一定吸取教训,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检查监督月活动,在抽查谈话时,某装饰材料公司老总王某紧握着检察干警的手说。

王某在临城县经营的这家生产装饰材料公司效益良好。去年冬季,王某在外地洽谈业务时,因心存侥幸醉酒驾驶,被当地交警查获,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王某因不熟悉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把接受社区矫正的地点确定在原籍湖南。这样一来,王某便不能长时间离开湖南,需要“遥控指挥”临城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诸多不便,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为此,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后向该院和县司法局咨询,请求将社区矫正地点转到临城县。经对王某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核,该院认为符合改变矫正地点的条件,县司法局随后为王某办理了接收矫正手续。

“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该院与县司法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变更执行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社矫对象的所思所想所求,并采取“订单”的方式解决其实际问题,传递检察温情。(陈庚利 刘林静)

凝聚多方合力守护水鸟美好家园

泜河是河北省临城县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泜河吸引了白鹭、大天鹅、花鸭等大批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安家,此处也成为临城群众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主要活动区域。但与此同时,人员随意进入芦苇丛偷捕水鸟、捡拾鸟卵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直接或间接导致野生水鸟数量下降和栖息地环境被破坏。

今年3月,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后,临城县检察院将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列为生态资源领域的第一个专项监督重点。该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上述公益受损线索后,经过前期调查走访,决定对此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加强鸟类保护工作,应该从哪儿入手呢?”面对专业盲区,该院找到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就有关鸟类的种类鉴定辨认、迁徙特性、生活属性等专业问题进行咨询。随后该院办案组成员赴安新县检察院考察学习其在白洋淀生态环境及水鸟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围绕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该院还组织公安部门及相关乡镇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分析问题所在,共同研判解决方案。

经过调查核实,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鸟类栖息地,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探索打造鸟类智慧管控和监测体系等。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积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跟踪督促检察建议落实。

日前,该院收到被建议单位回复称:已聘请专家对现有水鸟种类进行识别摸底、登记造册,在泜河沿岸多处竖立保护野生鸟类警示标牌,设立了3个野生水鸟救助站;鸟类栖息地保护区范围也已明确,今后将加强监测保护管理。

为了将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关口前移,构建源头防控、信息共享、警示教育等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新机制,该院与县公安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等9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三大机制,在依法惩治、教育引导、生态修复、联动保护等方面,以检察之力凝聚多方合力,全方位筑牢泜河野生鸟类保护屏障。(杜娴娟)

以公开听证推动依法适用假释

为严格规范假释工作,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在该省隆尧监狱就罪犯刘某和吴某提请假释案分别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

这是邢台市检察机关首次针对假释案件召开听证会。由于假释案件听证没有先例可循,该院参考了公诉案件的庭审模式,最大程度发挥了检察听证事实查明和程序公开的作用。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监狱干警详细介绍了罪犯刘某、吴某的日常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假释后生活来源和监管条件等。随后,听证员、主办检察官、监狱干警围绕罪犯教育改造表现、对犯罪的认识、再犯罪风险、获释后的劳动生活规划等问题依次向罪犯以及出席听证会的狱警、其他罪犯进行提问,并由罪犯刘某、吴某作最后陈述。最终,全体听证员经认真评议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意见,同意对两人作假释处理。

假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重要体现,对促进罪犯积极劳动改造、尽快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邢台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规范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将听证程序引入假释案件办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权威。下一步,该院将充分运用好检察听证制度,进一步推进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假释案件,促进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张秀通 刘通)

今年4月16日,临城县检察院在该县西竖中学向教职员工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不起诉集中训诫 助力推进诉源治理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危险驾驶犯罪防治体系建设,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交警大队对4名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宣告不起诉+集中训诫+亲历性警示教育”活动,活动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活动中,该院组织涉案人员观看了杜绝酒驾警示教育专题片。真实的案例和惨烈的事故现场对涉案人员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4人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承办检察官当场对4名危险驾驶人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4人进行了集中训诫。4人现场签署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醉驾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以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劝导者、执行者。会后,4人自愿参加了交通劝导服务。

集中训诫是检察机关开展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的重要体现。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开展集中训诫,让被不起诉人充分认识到醉驾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引导涉案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张书申)

延伸反诈宣传触角 捂紧农村群众“钱袋子”

“你们的‘三进’反诈宣传搞得好,原来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多诈骗陷阱,以后可得小心,坚决不信、不听、不转账……”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某村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一名村民在宣传活动现场由衷地说。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于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连日来,该院组织开展了反诈宣传进农田、进农家、进集市“三进”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一帮一”的形式,将反诈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零距离”帮助农村群众提高反诈“免疫力”。

活动中,检察干警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和人流量较大的农村集市,结合日常工作中办理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村群众详细讲解“杀猪盘”“网络贷款”“冒充公检法”“兼职刷单返利”“组织老年人旅游购物”等常见的诈骗手段以及被骗后补救的方法措施,提醒广大农村群众拒绝诱惑,保护好个人隐私,做到“不贪不信、不慌不怕、不听不转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捂紧“钱袋子”。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三进”普法宣传10余场次。经统计,今年该县农村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8%,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明显成效。(邵晓楷 张书申)

强化自行侦查亲历性 提升案件审查精准度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是退回补充侦查的有益补充,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的有效路径。对于案件基本证据体系已经形成,但个别证据间的矛盾仍需合理排除或者个别证据仍需完善细节,且自行补充侦查可以提高诉讼效率等符合特定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可适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提升案件审查精准度和办案质效。

日前,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时,驾驶人赵某辩称其醉酒驾驶摩托车行驶距离较短,且主要为村内道路。为核实案件细节,准确判断赵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提出罪责相适应的处理意见,承办检察官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按照赵某的行驶路线测量其实际骑行距离。经实地勘查,赵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沿村内道路实际骑行距离为580米。该院经审查认为,赵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34.9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考虑其行驶距离较短,且均为村道和乡道,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决定。(侯月蕾)

家庭教育指导让缺位的“爱”归位

“我们平时对孩子关爱不够,认为保障吃穿住行就尽到了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们会挤出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引导孩子守法纪走正道……”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邢台市益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5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送上了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为家长如何正确开展家庭教育、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划出重点”,其中一位未成年人家长参加完指导课后深有感触地说。

课堂上,办案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客观剖析了亲子关系疏离的原因,并现场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邢台市益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就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疏解管理等家庭监护方式方法对家长进行针对性指导,并就具体的帮扶计划与家长进行了沟通交流。

“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有效手段。”办案检察官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配合衔接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以司法保护促进形成社会化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郝志红)

一场沐浴法与爱的成人礼

“今天,我们在这里为小霞(化名)举办成人礼,共同为她送上18岁的生日祝福。”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联合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为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帮教考察对象小霞举办了18岁成人礼仪式。

一年前,小霞因一时任性触犯法律,被该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前期社会调查显示,小霞的父亲正在监狱服刑,母亲改嫁到外地生活,养育她长大的奶奶年事已高,因患病生活困难,没有监护能力。考虑到小霞特殊的家庭环境,经与当地教育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对其亲子关系和家庭监护条件进行综合评估,该院(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支持起诉,请求法院将小霞的监护人变更为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获得法院支持。考察期内,办案检察官与社工老师依据《三方观护帮教协议》,为小霞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定期开展交流,适时跟踪回访,帮教效果明显。

因小霞18岁生日临近,该院决定为其举办一场特别的“成人礼”,鼓励她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开礼致辞、检察官寄语、许愿锦囊……这场特殊的成人礼现场,每个环节都沐浴着法与理、爱与暖。现场,检察官对小霞帮教考察期间刻苦复习功课、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种种表现表示了肯定。

“感谢这么多人来给我过生日,我一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小霞眼含热泪诉说着自己的感恩之情,并表达了自己对成长、对责任的理解。小霞的奶奶听着孙女的这份成年告白,也不禁潸然泪下。(马迎晓)

今年5月17日,临城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在该县第一中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三举措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坚持“保障有力、服务高效”的检务保障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工作,着力在提升检务保障水平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做好“管家”,充分发挥后勤保障职能。

科学规划,保障经费落实。该院以建立科学、高效、完备的经费保障体系为目标,统筹各部门工作实际及办案需求,科学编制预算,使年度预算真正做到有理有据,决算编制做到收入支出与实际账务一致,科学严谨不遗漏细节。

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该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每周对账目进行一次整理,每月末对当月账目进行汇总和彻底核查,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强化资产管理,以检务保障部门为主导,以各个业务部门为辅助,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把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使用人,确保检务保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

科技赋能,强化基础支撑。该院围绕“四大检察”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将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点,先后完成了听证室、远程提讯室、远程接访室、检察工作网等的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信息化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贵邵革)

构筑文化阵地 厚植廉韵清风

“以廉为矛、以清作盾、彰廉明正、反腐倡廉,知荣耻勤政清廉、明是非公平正义……”走进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办公大楼,每一层走廊的墙上都挂着多幅寓意深刻的廉洁警句图文,浓浓的“廉味”扑面而来,沁润心田。

今年以来,该院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抓手,突出文化引领作用,做好“廉”字文章,利用一楼大厅、办公区走廊、廉政书屋等区域,打造融思想性、观赏性、艺术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廉洁文化长廊,制作上墙50余幅廉洁文化元素展板,讲好廉洁故事,传承廉洁风范,使干警在浓厚的氛围中接受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我、警醒自己,将纪律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同时,该院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带动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强化干警思想理论武装。此外,该院还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开展知识竞赛、廉政征文评比、检察长讲廉政党课和“读书思廉”“文化倡廉”“家庭助廉”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展廉洁文化建设空间,强化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意识,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检。(陈庚利 张琳婷)

[责任编辑:谢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