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测速设备及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省公安厅“严管十条”(冬季版)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民勤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置地点

1.裕东公路(X500)0公里732米,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2.裕东公路(X500)16公里732米,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3.235省道90公里390米,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二、区间测速路段

裕东公路(X500)0公里732米至16公里732米(全程16公里),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三、道路电子抓拍设置地点

1.569国道306公里800米;

2.569国道333公里400米;

3.裕东公路(X500)0公里732米;

4.裕东公路(X500)16公里732米;

5.235省道90公里390米;

四、启用时间

即日起公示7天,于2023年12月15日0时正式启用。

五、抓拍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5.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以上测速设备电子抓拍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民勤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

编辑:何贵军

责任编辑:李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