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醉驾的理由

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尽管如此

仍有人以身犯险

让我们来看看近期查获的“酒司机”有哪些吧

01

时间:12月5日

地点:环宇路

违法人员姓名:杨某某

车牌:苏H6***G

呼测数值:37ml/100ml

02

时间:12月5日

地点:环宇路

违法人员姓名:陈某

车牌:苏H2***B

呼测数值:58ml/100ml

03

时间:12月2日

地点:通甫路

姓名:朱某翔

车牌:苏H0***0

呼测数值:234mg/100ml

04

时间:12月2日

地点:通甫路八亭桥出口

姓名:陈某

车牌:苏BP***6

呼测数值:80mg/100ml

05

时间:12月6日

地点:宁连路海天路

违法人员姓名:汪某中

车牌:苏H2***7

呼测数值:58ml/100ml

06

时间:12月2日

地点:鸿海路

违法人员姓名:梁某

车牌:苏H2***N

呼测数值:51ml/100ml

07

时间:12月4日

地点:穆店街道北京鞋业门前路段

违法人员姓名:田某

车牌:苏H6***2

呼测数值:185mg/100ml

08

时间:12月5日

地点:金源北路与东湖路路口

违法人员姓名:曹某

车牌:苏H5***X

呼测数值:111mg/100ml

09

时间:12月5日

地点: 武黄路七支路口

违法人员姓名:张某

车牌:苏H6***w

呼测数值:22mg/100ml

10

违法时间:12月01日

违法地点:金湖县金湖东路与利农路口

违法人姓名:夏某龙

车牌:苏HB***E(普通摩托车)

呼测数值:74mg/100ml

11

违法时间:12月02日

违法地点:金湖县青年路

违法人姓名:闵某松

车牌:苏H7***6

呼测数值:70mg/100ml

12

违法时间:12月04日

违法地点:金湖县平安路

违法人姓名:吴某军

车牌:苏HE***9

呼测数值:39mg/100ml

13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长深高速淮阴收费站出口

违法人姓名:孙某

车牌:苏GJ**95

呼测数值:20mg/100ml

14

违法时间:12月2日

违法地点:汕头路大连路附近

违法人姓名:胡某

车牌:苏HBU***

呼测数值:37mg/100ml

15

违法时间:12月2日

违法地点:深圳路南京路附近

违法人姓名:杨某

车牌:苏H83***

呼测数值:64mg/100ml

酒驾的误区

误区一:喝一瓶啤酒歇一会就不算酒驾

交警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请一个人快速喝下 1 瓶啤酒(酒精度4.0%),2 分钟后其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数值为 77mg/100ml,1 小时后为 51mg/100ml,4 小 时 后 仍 为23mg/100ml,仍超过了饮酒驾车的标准。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

只要车辆移动,不管距离多远、速度快慢都算作驾驶行为。司机酒后的控制和反应能力会大幅降低,即便只是短距挪车也是酒驾,极易发生危险事故。

误区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中午饮酒晚上开车,或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即构成酒驾。研究数据表明,正常人酒精完全代谢时间需要8小时左右。

误区四:在马路以外的地点酒驾不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由此可见,小区、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地带都属于“公共场所”的认定范围。

误区五: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浓度

有的酒驾司机遇到交警检查,选择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这些都是无用功。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查虽然是通过肺部的气体,但最终结果还要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

误区六:酒后可以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

摩托车和超标两轮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驾驶时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饮酒或醉酒驾驶标准的,仍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误区七:不喝酒就不会酒驾

日常食用以下食物时,可能导致酒驾:①荔枝、葡萄、榴莲等含糖量高的水果(发酵作用会产生乙醇)。②蛋黄派、瑞士卷、腐乳(添加了酒精)。③ 醉蟹(虾、螺)、啤酒鸭、甜酒酿。此外,藿香正气水、漱口水、口气清新剂、止咳糖浆等也可能被误判为酒驾。

酒驾、醉驾,

实则是给生命“砍价”,

举起酒杯就一定要放下车钥匙,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