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大人,没有教会你什么是教养的话,我今天让你用一辈子记住什么是教养。”

男子怒气冲冲看向一旁将自己绊倒的熊孩子,随即便狠狠地一脚朝熊孩子踢去。

“呜、呜、呜,妈妈,有人打我……”被踢倒在地的男孩,想要冲上前再次将男子绊倒,却被不留情的踢了回来。没想到有人真的敢欺负自己的熊孩子,只能在那里大声地哭着找妈妈。

可这个熊孩子,凭什么敢肆无忌惮的去绊倒一位能扛起四十斤水的男子呢?究竟是熊孩子做错事?还是这名男子欺负小孩子,然后再把责任诬陷给对方呢?

【案件回顾】

随着夏季的气温越来越炎热,许多家庭的用水量更是越来越大。这天中午,家里没水的张大哥,只能顶着大太阳,执行老婆买水买菜的任务。

张大哥也没想到,自己到了中年后,扛两桶水没走几步就变得气喘吁吁的。丝毫没有一点年轻时的精力和体力。

这也是张大哥老婆,非要让张大哥自己下楼扛水的用意,平时张大哥总是说自己身体不逊色当年,这抗水的来回彻底让他认识到,自己该锻炼的事实了。

而这短短的几百米,张大哥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不仅大口喘着粗气,甚至连全身的衣服,都被汗给湿透了。

就这样几步一停歇的张大哥,总算是大汗淋漓的走进了楼里的电梯。可因为大中午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大,电梯每到一层就会停一下。

感到很是口渴的张大哥,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变得越发焦急。而因为周边乘坐地铁上下的行人太多,尽管非常急着回家,但张大哥为了不让他人为难,还是在一旁等了电梯好几趟,直到没几个人了张大哥才往电梯里去。

而就当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直接跑来一个喊叫不停的小男孩。而张大哥正准备按电梯开门键,想让对方上来的时候,小男孩直接拿出来了一个棍子,蛮横的挡在了电梯门的中间。

迅速冲进电梯的小男孩,并没有让电梯运行的意识,相反小男孩仍然举着棍子,挡在电梯门的中间。

当张大哥问小男孩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小男孩却回答说自己的妈妈还没上来,妈妈不来,电梯不准走。

这番举动可让张大哥连连在心里叫苦,要知道下蹲有些困难的张大哥,为了不等下到自家楼层还要下蹲的难题,上电梯的时候就是将水给扛在肩膀上的。

而更让张大哥难受的是,自的另一个手里还提着不少的蔬菜水果,手里都快勒出血痕了。

但对于一个小孩子,张大哥实在是没办法跟对方计较,况且对方也是为了妈妈。好在小男孩的妈妈很快就来上了电梯。

但让张大哥有些无语的是,小男孩母亲已经看到自己扛着水,还是慢慢悠悠的走来,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

之后发生的事情更让张大哥感到无比气愤,在电梯里的时候,小男孩一直在摆弄着他手里的棍子。而这棍子好几次都打在了张大哥胳膊和腿上。

有些吃痛的张大哥,看在对方是小孩子,正处在好动的年龄上。便没有过多与他计较,可当男孩的棍子之后直接打在张大哥的脸上时,有些怒意的张大哥让小男孩母亲管下她的孩子。

不曾想,小孩母亲竟对张大哥的充耳不闻,继续摆弄着自己的手机。没办法的张大哥,只能压着火气让小男孩停下来。

可小男孩根本不管别人,还在那里肆意的摆弄着木棍。然而小男孩的母亲,却对张大哥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小男孩母亲称,张大哥的行为,会吓到自己的孩子,甚至因此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发展,如果孩子但凡留下一点后遗症,她就会和张大哥拼命。

看着这很是不可理喻的母子俩,张大哥不想再跟她们浪费一句口舌。好在这时候电梯也到了,张大哥就这样向电梯外走去,而就在他刚走出电梯的时候,在一旁的小男孩,竟然直接伸出脚将张大哥给绊倒了。

“砰”的一声巨响,张大哥肩上的水桶直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手里提的水果蔬菜也散落一地。就连张大哥自己,脸上都被擦出了好几道血痕。

彻底怒了的张大哥,看到小男孩还在那里笑嘻嘻的对自己扮鬼脸,小男孩的妈妈同样没对这种行为感到任何不适。

“我可不是你爹,绝不会惯着你这种没教养的熊孩子。”怒气冲冲的张大哥说完后,便一脚对小男孩踢了上去。可让张大哥没想的是,小男孩的母亲之后竟直接报警,下想要把自己抓进去判刑。

而踢了小男孩一脚的张大哥,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以案释法】

张大哥的行为,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张大哥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张大哥虽然踢了小男孩一脚,但并没有对小男孩本人造成什么伤害。

相反,张大哥是在对小男孩多次忍让后才不得已做出这样的行为。最终重要的是,小男孩的母亲身为监护人,不仅没有对小男孩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行为加以制止,还默许了孩子的做法。

而小男孩母亲的行为,才是这场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而在小男孩没有任何损伤的情况下,张大哥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笔者观点:父母身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管在哪个方面,都需要对孩子做好言传身教,这样才不会将孩子引入到歧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