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组织部12月7日发布,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初北平,男,汉族,1972年5月生,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拟任市属事业单位正职。

人物简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初北平,1972年生,法学博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辽宁省高校网络育人名师。现任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院长。

1992.09--1996.07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学生 ;

1996.07--1997.09 山东烟台海运总公司船员 ;

1997.09--2000.04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06-1999.07兼任法学院学生指导员) ;

2000.04--2006.07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 ;

2006.07--2009.07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3.09-2008.12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

2009.07--2014.01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2010.11-2011.10英国斯旺西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2014.01--2018.07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正处级) ;

2018.07--2021.10 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正处级) ;

2021.10--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法学院院长 兼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第二十、二十一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议题及议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咨询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长江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兼职副会长等职。 担任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支持会员,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CMA)会员、在册仲裁员,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VMAA)国际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被指定为仲裁员审理伦敦、新加坡等地的临时仲裁案件和HKIAC、SIAC、ICC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机构仲裁案件,多次接受国外诉讼或仲裁当事方委托,为法院或仲裁庭担任中国法专家证人,争议涉及造船合同、租船合同、船舶买卖合同和国际贸易合同等多个领域。